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1 | 安全评估三室 | 消防安全评估 |
2 | 财务部 | 初级会计 |
3 | 结构耐火研究室 | 检测与科研 |
4 | 火灾风险研究室 | 智慧消防系统开发与技术咨询 |
5 | 火灾风险研究室 | 智慧消防系统开发与技术咨询 |
6 | 火灾风险研究室 | 火灾风险评估与消防技术咨询 |
电话:010-646930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