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7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岳志勇副司长、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安全处常金国副处长、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张磊高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处程骐高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邱仓虎所长,以及《规程》编制组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刘文利副所长主持。 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岳志勇副司长代表标准主管部门——国家文物局对标准的编制背景和意义做了说明,并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了保证《规程》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的要求。 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张磊高工代表消防行业主管部门讲话,指出《规程》对于保证文物建筑防火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并要求做好与其他正在编撰的文物消防类技术标准的协调工作。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处程骐高工代表《规程》主编单位致辞,对主管部门、参编单位及编制组成员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宣布了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 随后《规程》编制组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邱仓虎所长介绍了《规程》的编制背景、已有工作基础、进度安排等内容;肖泽南研究员介绍了《规程》的编制大纲。编制组成员就规程的适用范围、标准框架、编制难点等内容进行了广泛讨论和深入交流,确定了《规程》的编制大纲与各部分任务分工。 《规程》旨在建立一套针对文物建筑防火改造的技术标准,为文物建筑消防改造时的消防总体布局、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设计提供规范化的约束与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