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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雨水集水池


8.3.1 雨水集水池宜靠近雨水收集口。
8.3.2 地下室汽车坡道和地下室窗井的雨水集水池应设在室内,也可设于窗井内。收集室外雨水的集水池宜设在室外。
8.3.3 雨水集水池不应收集生活污水。
8.3.4 雨水集水池除满足有效容积外,还应满足水泵设置、水位控制器、格栅等安装和检修要求。
8.3.5 雨水集水池设计最低水位,应满足水泵吸水要求;雨水集水池的吸水坑和吸水管的布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污废水集水池的要求布置。
8.3.6 雨水集水池底坡向泵位的坡度不宜小于0.05,吸水坑的深度及平面尺寸,应按泵类型确定。
8.3.7 雨水集水池应设置水位指示装置和超警戒水位报警装置,并应将信号引至物业管理中心。

条文说明
8.3.1 雨水集水池靠近雨水收集口,可以缩短雨水汇集管道路程,及早排除雨水。
8.3.2 为避免倒灌,收集室外下沉场所的雨水的集水池应设于室外。
8.3.3 雨水和污水成分差别大,污水进入雨水收集池后直接排至自然水体,容易对自然水体造成污染,同时雨水集水池为敞开式,为防止臭气散发,也不应接入污水。
8.3.4 雨水集水池的设置位置和周边净空应方便后续安装格栅、水泵等,有足够的拆卸电机空间和方便检修空间。
8.3.6 为了保证集水池内雨水尽可能的全部排走,并便于清洗,应保证池底有一定的坡度,集水池的深度和平面尺寸应首先保证便于安装和检修水泵。
8.3.7 雨水集水池内水泵受水位自动控制,将水位信号实时传送至物业管理办公室或综合控制室,可以更好地掌握集水池内水位情况,及时发现水位异常等现象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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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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