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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14.2.1 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一级及以下医院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14.2.2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由护士站或分诊台主机、各诊室终端、呼叫扬声器、显示屏等组成。
14.2.3 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发药处、出入院手续办理处、门诊手术室、注射室等场所,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装置。
14.2.4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医疗专用信息系统联网。


条文说明

14.2.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与医疗专用信息应用系统联网是为实现挂号、候诊、交费、取药等一体化管理,信息统计和分析。候诊呼叫信号系统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和功能:
    1 就诊排队应以挂号、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2 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准确显示患者诊号及就诊诊室号;
    3 当多路同时呼叫时,逐一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4 呼叫方式能保证有效提示和医疗环境的肃静;
    5 护士站或分诊台主机与各诊室终端可双向通话,护士站或分诊台主机可以进行语音提示,且音量可调;
    6 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最好能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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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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