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6.4.2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3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试水检查。
6.4.5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6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1 水冲洗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要工序,是防止系统堵塞、确保系统灭火效率的措施之一。本规范制定和实施过程对水冲洗的方法和技术条件曾多次组织专题研讨、论证。原条文参照美国NFPA13标准规定的水冲洗的水流流速不宜小于3m/s及相应流量。据调查,在规范实施中,实际工程基本上没有按此要求操作,其主要原因是现场条件不允许,搞专门的冲洗供水系统难度较大;一般工程均按系统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按此条件冲洗清出杂物合格后的系统,是能确保系统在应用中供水管网畅通,不发生堵塞。水压气动冲洗法因专用设备未上市,也未采用。本次修订该条规定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是科学的,符合国内实际且便于实施。
6. 4.2 明确水冲洗的水流方向,有利于确保整个系统的冲洗效果和质量,同时对安排被冲洗管段的顺序也较为方便。
6.4.3 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中对管道水冲洗的结果要求和检验方法完全相同。
6.4.4 从系统中排出的冲洗用水,应该及时而顺畅地进入临时专用排水管道,而不应造成任何水害。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可以现场临时安装,也可采用消火栓水龙带作为临时专用排水管道。本条还对排放管道的截面面积有一定要求,这种要求与目前我国工业管道冲洗的相应要求是一致的。
6.4.6 系统冲洗合格后,及时将存水排净,有利于保护冲洗成果。如系统需经长时间才能投入使用,则应用压缩空气将其管壁吹干,并加以封闭,这样可以避免管内生锈或再次遭受污染。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质量管理
- 3.2 材料、设备管理
- 4 供水设施安全与施工
- 4.1 一般规定
- 4.2 消防水泵安装
- 4.3 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施工
-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安装
-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 5.1 管网安装
- 5.2 喷头安装
- 5.3 报警阀组安装
- 5.4 其他组件安装
-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 6.1 一般规定
- 6.2 水压试验
- 6.3 气压试验
- 6.4 冲洗
- 7 系统调试
- 7.1 一般规定
-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 8 系统验收
- 9 维护管理
- 附录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D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 附录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F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 附录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