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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2.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可分为过程检测、试运行与调试检测。
2.0.2 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委托方应提出检测要求,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 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应签订委托合同;
   3 检测机构应组成检测小组,制定检测方案并实施;
   4 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
2.0.3 参加检测的工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应在合格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2.0.4 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范围,选择和操作相关检测仪器设备,与检测仪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应便于检测人员的取用。
2.0.5 检测时应妥善保管检测资料和检测结果,检测后应做好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2.0.6 检测报告的保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报告发出后,报告副本、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应统一管理;
   2 报告的保存和销毁应按相应制度执行。
条文说明
2.0.2 本条所规定的内容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时的检测条件与程序,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也可自行完成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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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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