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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干扰评价
4.2.1 直流干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受直流干扰程度应采用管地电位正向偏移指标或土壤电位梯度指标判定;
2 直流干扰程度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当管地电位正向偏移值难以测取时,可采用土壤电位梯度指标评价,杂散电流强弱程度的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
表4.2.1-1 直流干扰程度评价指标
表4.2.1-2 杂散电流强弱程度的评价指标
3 当管道任意点的管地电位较该点自腐蚀电位正向偏移大于20mV或管道附近土壤电位梯度大于0.5mV/m时,可确认管道受到直流干扰;
4 当管道任意点的管地电位较自腐蚀电位正向偏移大于100mV或管道附近土壤电位梯度大于2.5mV/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2.2 当管道上的交流干扰电压高于4V时,应采用交流电流密度进行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流电流密度可通过测量获得,其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 交流电流密度也可按下式计算得出:
式中:JAC——评估的交流电流密度(A/㎡);
V——交流干扰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V);
ρ——土壤电阻率(Ω·m),ρ值应取交流干扰电压测试时测试点处与管道埋深相同的土壤电阻率实测值;
d——破损点直径(m),d值按发生交流腐蚀最严重考虑,取0.0113。
4.2.3 交流干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受交流干扰程度判断指标可按表4.2.3进行判定。
表4.2.3 交流干扰程度判断指标
2 当交流干扰程度判定为“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当判定为“中”时,宜采取防护措施;当判定为“弱”时,可不采取防护措施。
4.2.1 各国对直流干扰腐蚀的评价标准不尽相同,本条中所列是我国目前通用的方法。
4.2.2、4.2.3 交流干扰腐蚀评价的内容主要参考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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