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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地下车站结构
7.5.1 地下车站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应根据站址工程条件,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7.5.2 地下车站结构的净空尺寸除应满足铁路建筑限界要求外,尚应计入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及后期沉降的影响,轨行区范围内还应计算空气动力学的影响。
7.5.3 地下车站结构应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设计,并按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水位进行抗浮稳定性检算。
7.5.4 地下车站结构形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形式应与所采用的施工方法相适应。
2 明挖法、盖挖法施工的地下车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型钢(钢管)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地下连续墙及灌注桩支护结构宜作为主体结构侧墙的一部分与内衬墙共同受力,墙体的结合方式可采用叠合式或复合式构造。
3 采用矿山法施工的结构应采用复合式衬砌结构,其断面形状、支护和衬砌参数应根据围岩条件、功能要求、施工方法、断面尺寸、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
7.5.5 地下车站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宜建在密实、均匀、稳定的地基上。当铁路客站处于软弱土、液化土或断层破碎带等不利地段时,应分析其对结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
2 结构布置宜简单、对称、规则。
3 结构应按照施工和使用阶段分别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尚应进行抗裂检算。当计入地震作用或其他偶然荷载作用时,可不检算裂缝宽度。
4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应根据结构类型、功能要求、所处环境和防水措施等因素确定。
5 地下车站结构遇有下列情况,应对其纵向强度和变形进行分析:
1)覆土荷载沿纵向有较大变化。
2)结构直接承受建(构)筑物较大局部荷载。
3)地基或基础形式沿纵向有显著差异。
4)结构沿纵向有不均匀沉降。
5)地震作用。
6 当变形缝间距较大时,地下车站结构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空间受力作用明显的区段宜按空间结构进行分析。
7 装配式构件应考虑制作、安装、运输以及施工要求。
8 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地下车站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的规定。
7.5.6 地下车站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主体结构不宜设置变形缝。设置变形缝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变形缝两边结构不产生影响行车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沉降差。地下车站主体结构和出入口通道等附属结构的结合部位应设置变形缝。
2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的规定。
3 后砌隔墙等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临轨行区侧隔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7.5.7 地下车站结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防水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规定的一级标准。
2 防水措施应根据结构形式及施工方法确定,并应采取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3 主体结构防水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300mm。
4 围护结构或初期支护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附加防水层,防水层种类和敷设方式应根据环境条件、结构形式、防水等级、施工方法等确定。
4 围护结构或初期支护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附加防水层,防水层种类和敷设方式应根据环境条件、结构形式、防水等级、施工方法等确定。
条文说明
7.5.1 在设计阶段地下车站的施工方法需要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工期、施工现状等多种因素加以考虑,本着安全第一、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便于实施、节省投资的原则综合确定。
7.5.2 地下车站轨行区是指站台层轨道外侧结构墙与内侧站台墙之间或站台墙之间区域,包含轨道上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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