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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检票口
6.3.1 进站、出站检票口设置数量应根据旅客流量、检票口通过能力、候检时间等因素计算确定。
6.3.2 设置自动检票机的铁路客站,每组自动检票机旁应设人工检票口。
6.3.3 进站检票口与直对的疏散门或通向站台楼梯踏步的距离不宜小于4m,与自动扶梯工作点的距离不宜小于7m。出站检票口与直对的疏散门或楼梯踏步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与自动扶梯工作点的距离不宜小于8m。地下车站出站检票口与出入口通道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m。
6.3.4 进站、出站检票口应满足安全疏散及无障碍通行要求。
6.3.5 进站、出站检票口附近不应设置座椅及其他影响排队验票的设施,且进站检票口前供候检排队区域长度不宜小于15m,出站检票口不宜小于7m。
6.3.6 检票口宜根据换乘流线需要采取双向进站、出站检票措施。
条文说明
6.3.1 设置足够数量的检票口是快速疏导客流的重要环节。检票口数量需结合现状调查,以计算结果为依据,并考虑高峰期和长远发展需求。其具体设置数量需结合旅客流量、检票口通过能力,候检时间(开始检票至结束检票的时间段)等多项因素确定。相对原规范,本次修订没有对检票口数量作具体规定。
6.3.3 站房中使用自动扶梯与地铁、城际铁路等的性质相同,旅客使用自动扶梯的需求相似。因此,本条采用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3-2014第21.2.16条的相关指标。
6.3.5 不同时期,进站检票口候检旅客的数量会出现较大浮动。在候检旅客较多情况下,往往排队检票的队伍很长。因此,本条在对既有站调查的基础上(详见说明表6.3.5),对候检排队区域的长度给予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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