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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2.1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是否满足相关节能标准要求,重点核查建筑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围护结构的热工缺陷、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湿度、气密性、热惰性、门窗的太阳辐射得热率、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等。
    b)判断现有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部分的运行是否达到节能标准及节能潜力,分析其运行管理水平是否具有可提升空间。
    c)建筑遮阳状况分析,勘察现有遮阳系统的控制方式,分析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无遮阳系统的宜分析其新增智能化遮阳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d)分析判断现有设备监控是否达到JGJ/T334中的相关规定,分项计量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其智能化管理水平及改造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注:分项计量相关要求可参考《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
5.2.2 应按以下步骤对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进行诊断:
    a)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竣工图掌握冷热源种类、输配形式、供热管道保温及生活热水供给状况、供冷系统形式、新风系统类别、设备配置及控制调节模式、建筑遮阳设施与控制方式等。
    b)按照GB 50314、JGJ 75、JGJ 134、JGJ 176、JGJ/T 132、JGJ/T 177的相关规定进行节能与智能化相关测试分析,其主要内容见附录A中表A.1。
    c)查阅设备运行记录及控制策略,分析其能耗水平与存在的问题。查看设备监控系统显示与控制执行的正确率、有无与上级管理系统连接的标准接口和开放协议等,确认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远传功能,分析对设备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监控设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d)按照GB/T 20299.1、GB/T 20299.2、JG/T 274的规定判断建筑遮阳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改造条件,确认其有无与上级管理系统连接的标准接口和开放协议,分析增加或完善智能控制系统的节能潜力与可行性。
    e)核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分项计量系统对燃气、燃油、电、水、热、蒸汽等各种能源消耗的分类、分项、分级计量状况及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判断现有能耗计量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及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f)根据诊断结果,分析现有系统节能潜力及智能化技术应用条件与要求、改造前后的建筑耗热/冷量指标对比、能源消耗效率值对比、提升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节能效果、改造资金投入及回收期,通过经济技术对比,提出应用智能化技术提升节能效果的建议与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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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 GB/T395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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