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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花卉
5.3.1 花卉修剪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年生花卉应根据分枝特性摘心。观花植株应摘除过早形成的花蕾或过多的侧蕾。叶片过密影响开花结果时应摘去部分老叶和过密叶。花谢后应去除残花和枯叶。
2 球根花卉、宿根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摘心、除芽。休眠期应剪除残留的枯枝、枯叶。
3 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
4 修剪工具应消毒。
5.3.2 花卉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规定。
2 浇水应避免冲刷花朵。
3 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
4 应维护排水设施的完好,并注意及时排涝。
5 夏季气候干燥炎热时应及时浇水;冬季寒冷地区的宿根花卉应注重返青水和封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
5.3.3 花卉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种类(品种)的生长期和开花期进行追肥。每个生长周期内不应少于2次追肥。
2 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也可进行叶面追肥。
3 其他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规定。
5.3.4 花卉的补植应在生长季进行,及时清理死株,并应按原品种、花色、规格补植。一、二年生花卉花谢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进行更换,补植时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 花卉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规定。
5.3.6 冬季寒冷地区,草本花卉可用覆盖塑料薄膜、培土等方式进行防护。
条文说明
5.3.1 本条对花卉修剪的方法进行了规定。
1 适时摘心可保证花卉株型丰满。观花植株适时摘除过早发生的花蕾或过多的侧蕾,可避免植株损耗过多营养,提高花卉观赏性。
2 宿根花卉摘心、除芽保证植株株型完整。
3 雨后修剪,剪口容易感染。
5.3.2 本条对花卉灌溉与排水进行了规定。
2 浇水冲刷花朵,易将花朵冲伤、感染,花瓣冲落,影响观赏性。
3 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如冲刷植物根系,易造成植株死亡。
4 及时排涝,保证花卉根系透气,正常生长。
5 冬季寒冷地区的宿根花卉及时浇灌返青水和冻水,以确保植株正常越冬。
5.3.3 本条对花卉施肥进行了规定。
1~3 花卉生长期和开花期,植株需肥量加大,使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保证花卉的观赏性。
5.3.4 一、二年生花卉生长周期短,为保证观赏性需要及时更换。宿根花卉注意植株生长状况,补植时要求植株品种规格相同。
5.3.6 冬季寒冷地区使用覆盖塑料薄膜、培土等方式对花卉进行防护,可保证草本花卉安全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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