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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应分为含古树名木的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
5.1.2 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
5.1.3 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 5116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1、5.1.2 根据园林绿地中植物的生态习性、用途及其特殊栽植形式等将园林植物分为树木(包括古树名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本标准针对各类别植物从各个养护技术环节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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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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