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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建筑智能化设计


5.3.1 智能化专项设计根据需要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四个阶段。

    1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1.0.5的要求;
    2 深化设计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和调试的需要;
    3 设计单位应配合深化设计单位了解系统的情况及要求,审核深化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
5.3.2 方案设计文件。
    1 在方案设计阶段,建筑智能化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系统造价估算。
    2 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
    ① 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功能、组成、面积(或体积)、层数、高度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指标等;
    ② 应说明本项目需设置的机房数量、类型、功能、面积、位置要求及指标。
    2)设计依据:
    ① 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②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内容一般应包括系统分类、系统名称,表述方式应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层级分类的要求和顺序;
    4)设计内容: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架构,各子系统的系统概述、功能、结构、组成以及技术要求。
5.3.3 初步设计文件
    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智能化设计文件一般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2 图纸目录。
    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先列系统图,后列平面图。
    3 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见5.3.2方案设计;
    2)设计依据:
    ① 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注明文号说明);
    ② 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③ 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④ 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或设计依据的市政条件;
    ⑤ 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
    3)设计范围:见5.3.2方案设计;
    4)设计内容:各子系统的功能要求、系统组成、系统结构、设计原则、系统的主要性能指标及机房位置;
    5)节能及环保措施;
    6)相关专业及市政相关部门的技术接口要求。
    4 设计图纸。
    1)封面、图纸目录、各子系统的系统框图或系统图;
    2)智能化技术用房的位置及布置图;
    3)系统框图或系统图应包含系统名称、组成单元、框架体系、图例等;
    4)图例应注明主要设备的图例、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装要求等。
    5 系统概算。
    1)确定各子系统规模;
    2)确定各子系统概算,包括单位、数量、系统造价。
5.3.4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工程概况。见5.3.3初步设计。
    2 智能化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及点表。
    3 图纸目录。见5.3.3初步设计。
    4 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① 应将经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
    ② 见5.3.3初步设计。
    2)设计依据:
    ①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注明文号或说明);
    ② 见5.3.3初步设计。
    3)设计范围:见5.3.3初步设计。
    4)设计内容:应包括智能化系统及各子系统的用途、结构、功能、功能、设计原则、系统点表、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
    5)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6)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及控制精度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7)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等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8)节能及环保措施;
    9)与相关专业及市政相关部门的技术接口要求及专业分工界面说明;
    10)各分系统间联动控制和信号传输的设计要求;
    11)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
    12)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
    13)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集中或分列在有关图纸上。
    5 图例。
    1)注明主要设备的图例、名称、数量、安装要求。
    2)注明线型的图例、名称、规格、配套设备名称、敷设要求。
    6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分子系统注明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7 智能化总平面图。
    1)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各建筑进线间及总配线间的位置、编号;室外前端设备位置、规格以及安装方式说明等;
    3)室外设备应注明设备的安装、通信、防雷、防水及供电要求,宜提供安装详图;
    4)室外立杆应注明杆位编号、杆高、壁厚、杆件形式、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宜提供安装详图;
    5)室外线缆应注明数量、类型、线路走向、敷设方式、人(手)孔规格、位置、编号及引用详图;
    6)室外线管注明管径、埋设深度或敷设的标高,标注管道长度;
    7)比例、指北针;
    8)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8 设计图纸。
    1)系统图应表达系统结构、主要设备的数量和类型、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线缆类型及规格、图例;
    2)平面图应包括设备位置、线缆数量、线缆管槽路由、线型、管槽规格、敷设方式、图例;
    3)图中应表示出轴线号、管槽距、管槽尺寸、设计地面标高、管槽标高(标注管槽底)、管材、接口型式、管道平面示意,并标出交叉管槽的尺寸、位置、标高;纵断面图比例宜为竖向1:50或1:100,横向1:500(或与平面图的比例一致)。对平面管槽复杂的位置,应绘制管槽横断面图。
    4)在平面图上不能完全表达设计意图以及做法复杂容易引起施工误解时,应绘制做法详图,包括设备安装详图、机房安装详图等;
    5)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或补充其他图表。
    9 系统预算。
    1)确定各子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2)确定各子系统预算,包括单位、主要性能参数、数量、系统造价。
    10 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设计图。
    1)系统图、集成型式及要求;
    2)各系统联动要求、接口型式要求、通信协议要求。
    11 通信网络系统设计图。
    1)根据工程性质、功能和近远期用户需求确定电话系统形式;
    2)当设置电话交换机时,确定电话机房的位置、电话中继线数量及配套相关专业技术要求;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4)中继线路引入位置和方式的确定;
    5)通信接入机房外线接入预埋管、手(人)孔图;
    6)防雷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12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图。
    1)系统图应确定组网方式、网络出口、网络互连及网络安全要求。建筑群项目,应提供各单体系统联网的要求;
    2)信息中心配置要求;
    注明主要设备图例、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装要求。
    3)平面图应确定交换机的安装位置、类型及数量。
    13 布线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布线系统的组成以及设置标准;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布线系统结构体系、配线设备类型,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14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组成以及设置标准;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组成,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4)确定卫星接收天线的位置、数量、基座类型及做法;
    5)确定接收卫星的名称及卫星接收节目,确定有线电视节目源;
    15 公共广播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系统设置标准;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公共广播的声学要求、音源设置要求及末端扬声器的设置原则;
    4)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1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系统功能、信息发布屏类型和位置;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4)设备安装详图;
    17 会议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会议系统建设标准和系统功能;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18 时钟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子钟位置和形式;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19 专业工作业务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专业工作业务系统类型和功能;
    2)系统图、平面图;
    3)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20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功能和管理模式确定系统功能和软件架构图。
    21 智能卡应用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功能和管理模式确定智能卡应用范围和一卡通功能;
    2)系统图;
    3)确定网络结构、卡片类型。
    22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图。
    1)系统图、平面图、监控原理图、监控点表;
    2)系统图应体现控制器与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及控制关系;
    3)平面图应体现控制器位置、线缆敷设要求,绘至控制器止;
    4)监控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页次,应体现被控设备的工艺要求、应说明监测点及控制点的名称和类型、应明确控制逻辑要求,应注明设备明细表,外接端子表;
    5)监控点表应体现监控点的位置、名称、类型、数量以及控制器的配置方式;
    6)监控系统模拟屏的布局图;
    7)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8)应满足电气、供排水、暖通等专业对控制工艺的要求。
    2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确定风险等级、系统架构、组成及功能要求;
    2)确定安全防范区域的划分原则及设防方法;
    3)系统图、设计说明、平面图、不间断电源配电图;
    4)确定机房位置、机房设备平面布局,确定控制台、显示屏详图;
    5)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6)确定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管理、访客管理、对讲、车库管理、电子巡查等系统设备位置、数量及类型;
    7)确定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分辨率、存储时间及存储容量;
    8)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做相应说明;
    9)应满足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对控制工艺的要求。
    注明主要设备图例、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装要求。
    24 机房工程设计图。
    1)说明智能化主机房(主要为消防监控中心机房、安防监控中心机房、信息中心设备机房、通信接入设备机房、弱电间)设置位置、面积、机房等级要求及智能化系统设置的位置;
    2)说明机房装修、消防、配电、不间断电源、空调通风、防雷接地、漏水监测、机房监控要求;
    3)绘制机房设备布置图,机房装修平面、立面及剖面图,屏幕墙及控制台详图,配电系统(含不间断电源)及平面图,防雷接地系统及布置图,漏水监测系统及布置图、机房监控系统系统及布置图、综合布线系统及平面图;
    4)图例说明;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装要求。
    25 其它系统设计图。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专业工作业务系统类型和功能;
    2)系统图、设计说明、平面图;
    3)确定末端设备规格,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4)图例说明:注明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装要求。
    26 设备清单。
    1)分子系统编制设备清单;
    2)清单编制内容应包括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及单价。
    27 技术需求书。
    1)技术需求书应包含工程概述、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建设目标以及系统设计等内容;
    2)系统设计应分系统阐述,包含系统概述、系统功能、系统结构、布点原则、主要设备性能参数等内容。

 

条文说明
5.3.1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之前完成,深化设计应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之后完成;
    建筑智能化除火灾自动报警及火灾应急广播两个系统外均包含在专项设计范围内。
    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功能,未来管理的模式及应用水平,建筑智能化与各专业紧密关联(如:机房位置及面积的确定,电量及供电位置的确定,机电设备的监控方案等),应与建筑设计同期进行设计,并保持进度一致。
    智能化专项设计文件应能满足预算专业编制各设计阶段预算文件的要求,满足智能化专业招标的要求。
5.3.2-1 系统造价估算为本工程拟设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造价。系统造价估算方法采用单位指标法计算。估算以“单位面积造价”为基础,单位为“元/平方米”,单位面积造价为经验值。智能化系统工程根据单位面积所需要的造价计算出建筑总造价。例如:对于单体建筑可以按照单位面积所需要的投资额乘以建筑总面积计算出建筑总造价,对于综合体建筑可以分为不同业态的单位面积造价乘以各业态的建筑总面积计算出综合体建筑总造价。
5.3.2-2-a) 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旅馆的床位数,剧院、体育场馆等的座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数和住院部的床位数,停车场停放车辆数等。
5.3.2-2-b)方案阶段应规划本项目的智能化专业机房设置的数量和位置,还应规划机房的功能和面积,作为提给建筑以及其它专业的设计条件。智能化机房应包括消防控制室、安防及智能化控制中心、信息中心机房、弱电间以及其它辅助功能用房等。
5.3.3-2-4)设计原则应包含布点原则。
5.3.3-2-6)市政相关部门的技术接口指电信运营商通信接入方式的要求,包括宽带、电话、有线电视。相关专业指暖通、电气(强电)、给排水、园林绿化等机电设备专业。
5.3.3-3-2)机房位置通过园区总平面图表示;机房布置图应包括消控、安防、智能化及数据中心机房及弱电间内部布置图。
5.3.3-4-1)子系统规模指系统规划的点数及系统设备组成。
5.3.3-4-2)子系统数量指系统规划的点数。系统概算方法采用单位指标法计算,概算以单点造价为基础,单位为“元/点”,单点造价为经验值。对于单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根据每个子系统所需要的单点造价计算出各子系统的造价,再根据各子系统的造价计算出建筑总造价。
5.3.4-4 设计说明宜采用设计总说明的方式简单描述,也可采用分系统各自说明的方式详细描述。
5.3.4-9-2)根据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编制系统预算。
5.3.4-13-1)布线系统的设置标准指布线链路上的设备、线缆的标准。
5.3.4-13-2)当系统终端点位未确定前,宜采用终端接入箱(CP)的方式表示绘制系统平面图,具体点位可在深化设计阶段根据装修方案确定。
5.3.4-15 公共广播包含业务广播和应急广播功能,可以根据建筑功能需要分别设置或合并设置,业务广播可以兼做应急广播。
5.3.4-19 对于不同建筑类型的建筑存在着不同的专业工作业务系统,应根据业务特征提供专业工作业务系统图、平面图及设计说明。例如:
    1)办公建筑应根据业务特征提供专业工作业务系统图、平面图及设计说明;
    2)商业建筑应提供商场管理拓扑图,POS机、客流统计等系统图;
    3)酒店建筑应提供酒店管理拓扑图、客房控制系统图及平面图、VOD点播系统图;
    4)医疗建筑应提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医用排队叫号系统、远程视频示教系统、病房呼叫系统、重症探视系统、婴儿防盗系统等系统架构图或系统图;
    5)体育建筑应提供场地扩声、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售检票、升旗控制、储物柜管理、比赛集成管理等系统架构图或系统图;
    6)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媒体建筑等其他建筑类型,应根据建筑的业务特征提供专业工作业务系统架构图或系统图、平面图及设计说明。
5.3.4-22 承包商按照监控原理图定制控制箱时,应提供控制箱布置图及接线图供审核。
5.3.4-26 设备清单编制应在施工图完成后进行,可以委托设计人或预算编制单位完成。
5.3.4-27 招标用户技术需求书应在施工图完成后进行,可以委托设计人或设计顾问(或咨询)单位完成。
5.3.5 深化设计阶段应在招标工作完成后进行,由中标人完成深化设计图纸,也可以委托设计人完成。
5.3.5-1 深化设计文件应符合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用户技术需求书以及招标清单。
5.3.5-4 安装详图包括材料和设备安装示意图,控制台、箱、柜内部设备安装示意图,应表示出材料和设备布置的位置、形式、接线和线路排布要求,应达到可以指导材料及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验收以及维护所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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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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