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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7.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

4.7.2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7.3 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 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① 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② 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③ 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等(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④ 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等。
    2)施工说明:
    简述工程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建筑防火类别、使用功能、层数、建筑高度等。
    3)设计内容和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与有关专业的设计分工。当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4)室内外设计参数(同3.8.2条第4款)。
    5)供暖。
    ① 供暖热负荷、折合耗热量指标;
    ② 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参数、热源系统工作压力及供暖系统总阻力;
    ③ 供暖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
    注:气压罐定压时,工作压力值指补水泵启泵压力、补水泵停泵压力、电磁阀开启压力和安全阀开启压力;
    ④ 设置供暖的房间及供暖系统形式、管道敷设方式;
    ⑤ 供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供暖系统平衡、调节手段;
    ⑥ 供暖设备、散热器类型等。
    6)空调。
    ① 空调冷、热负荷,折合耗冷、耗热量指标;
    ② 空调冷、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系统工作压力等;
    ③ 空调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
    ④ 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简述等;
    ⑤ 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水系统平衡、调节手段等;
    ⑥ 洁净空调净化级别及空调送风方式。
    7)通风。
    ① 设置通风的区域及通风系统形式;
    ② 通风量或换气次数;
    ③ 通风系统设备选择和风量平衡。
    8)监测与控制要求,有自动监控时,确定各系统自动监控原则(就地或集中监控),
    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等。
    9)防排烟。
    ① 简述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
    ② 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
    ③ 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
    ④ 控制方式简述;
    ⑤ 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0)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11)节能设计。
    节能设计采用的各项措施、技术指标,包括有关节能设计标准中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12)绿色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13)废气排放处理措施。
    14)设备降噪、减振要求,管道和风道减振做法要求等。
    15)需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应提出设计要求。
    2 施工说明。
    施工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中使用的管道、风道、保温材料等材料选型及做法;
    2)设备表和图例没有列出或没有标明性能参数的仪表、管道附件等的选型;
    3)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
    4)图中尺寸、标高的标注方法;
    5)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大型设备安装要求及预留进、出运输通道。
    6)采用的标准图集,施工及验收依据。
    3 图例。
    4 当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4.7.4 设备表(参见表3.8.3),施工图阶段性能参数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4.7.5 平面图。
    1 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
    2 供暖平面绘出散热器位置,注明片数或长度、供暖干管及立管位置、编号、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入口装置、管沟及检查孔位置,注明管道管径及标高。
    3 通风、空调、防排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出风道,复杂的平面应标出气流方向。标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注管径、矩形风道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
    4 风道平面应表示出防火分区,排烟风道平面还应表示出防烟分区。
    5 空调管道平面单线绘出空调冷热水、冷媒、冷凝水等管道,绘出立管位置和编号,绘出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等,注明管道管径、标高及主要定位尺寸。
    6 多联式空调系统应绘制冷媒管和冷凝水管。
    7 需另做二次装修的房间或区域,可按常规进行设计,宜按房间或区域标出设计风量。风道可绘制单线图,不标注详细定位尺寸,并注明按配合装修设计图施工。
    8 与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相关的工艺或局部的建筑使用功能未确定时,设计可预留通风空调系统设置的必要条件,如土建机房、井道及配电等。在工艺或局部的建筑使用功能确定后再进行相应的系统设计。
4.7.6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
    1 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
    2 绘出连接设备的风道、管道及走向,注明尺寸和定位尺寸、管径、标高,并绘制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滤器等)。
    3 当平面图不能表达复杂管道、风道相对关系及竖向位置时,应绘制剖面图。
    4 剖面图应绘出对应于机房平面图的设备、设备基础、管道和附件,注明设备和附件编号以及详图索引编号,标注竖向尺寸和标高,当平面图设备、风道、管道等尺寸和定位尺寸标注不清时,应在剖面图标注。
4.7.7 系统图、立管或竖风道图。
    1 分户热计量的户内供暖系统或小型供暖系统,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系统透视图,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按45°或30°轴侧投影绘制;多层、高层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绘制供暖立管图,并编号。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坡度、标高、散热器型号和数量。
    2 冷热源系统、空调水系统及复杂的或平面表达不清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流程图。系统流程图应绘出设备、阀门、计量和现场观测仪表、配件,标注介质流向、管径及设备编号。流程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管路分支及与设备的连接顺序应与平面图相符。
    3 空调冷热水分支水路采用竖向输送时,应绘制立管图,并编号,注明管径、标高及所接设备编号。
    4 供暖、空调冷热水立管图应标注伸缩器、固定支架的位置。
    5 空调、通风、制冷系统有自动监控要求时,宜绘制控制原理图,图中以图例绘出设备、传感器及执行器位置;说明控制要求和必要的控制参数。
    6 对于层数较多、分段加压、分段排烟或中途竖井转换的防排烟系统,或平面表达不清竖向关系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示意或竖风道图。
4.7.8 通风、空调剖面图和详图。
    1 风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面。
    2 绘出风道、管道、风口、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
    3 注明风道、管道、风口等的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
    4 供暖、通风、空调、制冷系统的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的图名图号。凡无现成图纸可选,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均需绘制详图。简单的详图,可就图引出,绘制局部详图。
4.7.9 室外管网设计深度要求见第4.8.7条。
4.7.10 计算书。
    1 采用计算程序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及鉴定情况,打印出相应的简图、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
    2 以下计算内容应形成计算书:
    1)供暖房间耗热量计算及建筑物供暖总耗热量计算,热源设备选择计算;
    2) 空调房间冷热负荷计算(冷负荷按逐项逐时计算),并应有各项输入值及计算汇总表;建筑物供暖供冷总负荷计算,冷热源设备选择计算;
    3)供暖系统的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
    4)空调冷热水系统最不利环路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
    3 以下内容应进行计算:
    1)供暖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散热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伸缩器、疏水器等;
    2)空调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变风量末端装置、空气热回收装置、消声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冷却塔等;
    3)空调、通风、防排烟系统风量、系统阻力计算,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计算;
    4)空调系统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
    4 必须有满足工程所在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的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的计算内容。
4.7.11 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设计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暖通空调专项内容:
    1 明确装配式建筑暖通空调设计的原则及依据。
    2 对预埋在建筑预制墙及现浇墙内的预留风管、孔洞、沟槽等要有做法标注及详细定位。
    3 预埋风管、线、孔洞、沟槽间的连接做法。
    4 墙内预留暖通空调设备时的隔声及防水措施;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
    5 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条文说明
4.7.5-8 本条所述工艺,指厨房、洗衣房及洁净手术室等涉及的功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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