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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辅助区
4.4.1 中型、大型建材及装饰材料经营场馆管理辅助用房包括商品维修用房、办公业务用房、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并应根据建材及装饰材料经营场馆规模和经营需要进行设置。
4.4.2 中型、大型建材及装饰材料经营场馆宜设置职工更衣、工间休息及就餐等用房。
4.4.3 中型、大型建材及装饰材料经营场馆应设置职工专用卫生间,小型经营场馆宜设置职工专用卫生间,且卫生设施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的规定。
4.4.4 经营场馆内部应设置垃圾收集空间或设施。
4.4.5 宜每层设清洁间,内设清扫工具存放空间和洗涤池,位置应靠近卫生间。
条文说明
4.4.4 经营场馆内的垃圾收集设施应分区域布置,并做分类收集。经营场馆内部的垃圾收集空间需单独隔离,并做好通风、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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