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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管护和使用术语
6.1 避难场所管理部门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emergency shelter
对应急避难场所(3.6)规划、建设、管护和使用等负有组织管理、协调协同、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等职能的政府部门。
6.2 避难场所管理单位 management unit of emergency shelter
负有组织实施应急避难场所(3.6)规划建设和管护使用等相关管理业务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6.3 避难场所运维单位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unit of emergency shelter
受避难场所管理部门(6.1)或单位委托,具体承担应急避难场所(3.6)平急(疫/战)管护使用、设施设备和物资维护更新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6.4 避难场所评估 emergency shelter assessment
根据相关标准或有关规定,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新建、改造和指定的应急避难场所(3.6)是否符合或适应规划、建设、管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的行为和过程。
6.5 避难场所认定 emergency shelter identification
避难场所管理部门(6.1)依据相关标准或规定,根据应急避难场所(3.6)基本条件及评估结果,确定应急避难场所(3.6)的适用性、级别、类型等行为和过程。
6.6 避难场所备案 emergency shelter recordation
下级避难场所管理部门(6.1)将负责管理的应急避难场所(3.6)相关信息和材料提交上级避难场所管理部门(6.1)存档备查考的行为和过程。
6.7 避难场所管护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emergency shelter
对应急避难场所(3.6)设施设备和物资及制度机制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和过程。
6.8 避难场所运行 operation of emergency shelter
应急避难场所(3.6)平时功能和急时或战时功能正常发挥,以及相关业务、保障机制等持续运转的过程。
6.9 集中安置 centralized settlement
集中将应急避难(3.5)人员安排在应急避难场所(3.6)安置(3.4)的行为和过程。
6.10 分散安置 scattered settlement
应急避难(3.5)人员自发或有组织地在非应急避难场所(3.6)安置(3.4)的行为和过程。
6.11 转移安置 transfer settlement
将应急避难(3.5)人员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3.6)或其他场所安置(3.4)的行为和过程。
6.12 过渡安置 transitional settlement
从抢险救援工作基本完成到受灾群众永久住房恢复重建完并入住之前,将应急避难(3.5)人员临时安置(3.4)在应急避难场所(3.6)或其他场所的行为和过程。
6.13 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 standardized renovation of emergency shelter
依据有关法规及标准,对应急避难场所(3.6)功能设计及设施、设备、物资、系统等进行优化完善、升级更新的行为和过程。
6.14 应急避难演练 emergency evacuation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情景和应急避难(3.5)工作需要,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开展的应急避难(3.5)活动。
6.15 避难场所信息系统 emergency shelter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和通信设备、信息资源、信息用户和规章制度组成的,处理应急避难场所(3.6)相关信息的系统。
6.16 平急(疫/战)转换 transformation between routine and emergency (epidemic/wartime) use
应急避难场所(3.6)实现平时的日常功能与急时的避难功能、疫时的防疫功能、战时的防空功能相互转换的过程。
6.17 功能恢复 function recovery
应急避难(3.5)结束后,将应急避难场所(3.6)恢复日常功能的行为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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