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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划建设术语
5.1 应急避难需求 emergency sheltering needs
在一定时期和既定的标准水平下,应急避难(3.5)人员所期望能获得的应急避难(3.5)服务保障供给。
5.2 应急避难资源 emergency sheltering resource
保障应急避难需求(5.1)可用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资源的总称。
5.3 避难时长 duration of sheltering
应急避难场所(3.6)从启用到关闭提供应急避难(3.5)的天数。
5.4 有效避难面积 effective area for emergency sheltering
应急避难场所(3.6)可用于应急避难(3.5)人员紧急避险(3.1)、避难(3.2)安置(3.4)及其配套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所占有的使用面积。
5.5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per capita effective area for emergency sheltering
应急避难场所(3.6)中应急避难(3.5)人员每人平均可使用的有效避难面积(5.4)。
5.6 服务半径 service radius
以应急避难场所(3.6)为中心,按照其建设布局和级别类型等功能设计要求,能为应急避难(3.5)人员提供紧急避险(3.1)和避难(3.2)安置(3.4)服务保障的合理距离。
5.7 可容纳避难人数 sheltering capacity
在满足基本应急避难(3.5)服务保障能力条件下,应急避难场所(3.6)可容纳的最多应急避难(3.5)人数。
5.8 应急通道 emergency evacuation road
用于服务保障应急避难(3.5)的交通道路。
注:包括避难场所外的周边疏散道路和避难场所内的疏散通道。
5.9 应急避难路线 emergency evacuation route
应急避难(3.5)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3.6)的路径。
5.10 新建避难场所 new-built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土地资源单独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3.6)或依托新建公共设施及场地空间和住宅小区等同步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3.6)的方式。
5.11 改造避难场所 renovation emergency shelter
将已有的应急避难场所(3.6)改进、打造成满足新的功能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3.6)或依托已建成的公共设施及场地空间改进、打造成功能兼用的应急避难场所(3.6)的方式。
5.12 指定避难场所 designated emergency shelter
通过事先组织评估,将符合要求的相关公共建筑或场地空间等,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3.6)并配置满足必要设施设备和物资的方式。
5.13 避难场地 emergency shelter site
可供应急避难(3.5)使用的空旷区域。
5.14 避难建筑 emergency shelter building
可供应急避难(3.5)使用的建筑物。
5.15 避难场所功能区 function area of emergency shelter
应急避难场所(3.6)中划分的具有不同应急避难(3.5)功能的区域。
5.16 应急集散区 evacuation assembly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应急避难(3.5)人员集中应急避难(3.5)或疏散(3.3)转移的功能区。
5.17 应急宿住区 emergency residential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应急避难(3.5)人员宿住及配套应急设施保障的功能区。
5.18 指挥管理区 management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应急指挥和管理办公的功能区。
5.19 医疗救治区 medical treatment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医疗救治的功能区。
5.20 防疫隔离区 anti-epidemic isolation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防疫隔离的功能区。
5.21 物资储备区 supplies storage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物资储存、分发的功能区。
5.22 餐饮服务区 food service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供给服务的功能区。
5.23 清洁盥洗区 lavatory and shower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洗漱、淋浴和厕所服务的功能区。
5.24 垃圾储运区 garbage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垃圾放置及中转的功能区。
5.25 文体活动区 culture and sport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文体娱乐活动的功能区。
5.26 临时教学区 temporary schooling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临时教学活动的功能区。
5.27 公共服务区 public service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购物、心理疏导等便民服务的功能区。
5.28 应急停车区 emergency parking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应急车辆停放的功能区。
5.29 直升机起降区 helicopter landing area
应急避难场所(3.6)中用于救援直升机起飞和降落的功能区。
5.30 应急设施 emergency facility
应急避难场所(3.6)配置的,用于服务保障应急避难(3.5)的建筑或者部件、系统。
注:应急设施通常不(可)移动。
5.31 应急设备 emergency equipment
应急避难场所(3.6)配置的,用于服务保障应急避难(3.5)某一具体功能的独立装置或工具。
注:应急设备通常可移动。
5.32 应急物资 emergency supplies
通过实物或协议储备用于保障应急避难(3.5)人员基本生活、医疗救治等必要的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工具、卫生药品和器械等的总称。
5.33 避难场所标志 sign of emergency shelter
由应急避难场所(3.6)相关的图形符号、文字和颜色等组合形成的标志。
注:主要包括避难场所主标志、功能区标志、设施设备标志、避难场所内疏散通道标志、避难场所外疏散道路标志和功能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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