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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井道


5.2.1 井道壁
5.2.1.1 检查井道的结构,应全封闭或部分封闭,且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2的规定。
5.2.1.2 检查井道壁、底面和顶板使用的玻璃面板标记,确认玻璃面板均为夹层玻璃。
5.2.1.3 测量或审查证明文件[如试验(检测)报告],确认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含层门护脚板)的尺寸及强度,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3.2的规定。
5.2.2 通道门、安全门、通道活板门和检修门
    电梯如果设置有通道门、安全门、通道活板门或检修门,通过检查、测量或审查证明文件[如试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来确认其设置和强度符合GB/T 7588.1-2020中5.2.3的规定。
5.2.3 安全空间和安全间距
5.2.3.1 测量轿厢及其关联运动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运动部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
5.2.3.2 测量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门框或滑动轿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3.1的规定。
5.2.3.3 测量轿顶避险空间和顶层间距,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7的规定。
5.2.3.4 测量底坑避险空间和间距,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8的规定。
5.2.4 导轨
5.2.4.1 检查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导轨的布置及结构型式,均应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对于未设置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并应作防腐蚀保护。
    审查资料确认采用的导轨符合设计计算文件的规定。
5.2.4.2 检查每根导轨的导轨支架的配置,每根导轨应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安装于井道上、下端部的非标准长度导轨的支架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测量导轨的支架间距,不宜大于2.5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审查计算文件确认安装后的导轨符合GB/T 7588.1-2020中5.7.2的规定。
5.2.4.3 固定导轨支架的预埋件,通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确认其入墙的深度,不宜小于120mm。
    采用建筑锚栓安装的导轨支架,只能用于具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井道构件上。检查建筑锚栓的安装方式,应垂直于墙面,测量锚栓间的间距和锚栓与构件边缘的距离,应符合建筑锚栓的使用要求。
    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导轨支架,检查其焊缝,应无明显缺陷。
5.2.4.4 测量轿厢和对重(或平衡重)的制导行程,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6的规定。
5.2.4.5 测量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相对安装基准线每5m长度内的偏差,应不大于下列数值:
    a)轿厢导轨和设置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
    b)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对于铅垂导轨的电梯,电梯安装完成后检测导轨时,对每5m长度相对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其值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5.2.4.6 检查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工作面接头,该处不应有连续缝隙。测量局部缝隙值,该缝隙值应不大于0.5mm。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缝隙应不大于1.0mm,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
5.2.4.7 测量两列导轨不同区域顶面间的距离值,其距离值的允许偏差为:
    a)轿厢导轨为:mm;
    b)对重导轨为:mm。
5.2.4.8 检查导轨在导轨支架上的固定方式,应用压板固定而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等方式与导轨支架直接连接。
5.2.4.9 检查设有安全钳的轿厢导轨和对重导轨,除悬挂安装外,确认其下端的导轨座支撑在坚固的地面上。
5.2.5 对重和平衡重
5.2.5.1 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对重块应完好且固定在框架内,防止移位。检查防止复合对重块或压制对重块破裂后掉落的装置的安装应牢靠。
5.2.5.2 检查对重块数量的标记,应能通过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总高度等方式来简单快速地识别。
5.2.6 随行电缆
    检查随行电缆的安装位置及方式,确认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应与检修平台和轿厢底边框接触,不宜与底坑地面接触;
    c)电缆不应有打结、波浪和扭曲现象,确认线缆捆扎(如果有)符合设计或安装文件的要求且保持良好的传输特性;
    d)电缆不应与限速器绳、限位开关、极限开关、井道信号采集系统及对重装置等发生干涉;
    e)轿厢在运行中电缆不应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f)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应始终能避开缓冲器。
5.2.7 限速器
5.2.7.1 测量操纵安全钳侧的限速器绳至导轨侧面及顶面距离的偏差,该偏差在整个井道高度范围内均不宜超过10mm。设计上要求限速器绳相对导轨倾斜安装的除外。
5.2.7.2 检查限速器上旋转方向的标识,应与安全钳动作方向相一致。
5.2.7.3 操纵安全钳的限速器,通过检查调试证书或现场测试验证其动作速度,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6.2.2.1.1和5.6.2.2.1.6的规定。检查限速器绳的张紧,在运行中不应与轿厢或对重等部件相碰触。
5.2.7.4 检查限速器的可接近性,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6.2.2.1.4的规定。
5.2.7.5 测试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时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电气安全装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11.2的规定。
5.2.7.6 测试限速器的低速触发功能,应在低于GB/T 7588.1-2020中5.6.2.2.1.1a)规定的动作速度下通过某种安全的方式(如手动拨杆)来触发安全钳动作。
5.2.8 缓冲器
5.2.8.1 检查确认轿厢和对重行程底部的极限位置设置有缓冲器。检查确认强制驱动电梯设置有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5.2.8.2 缓冲器固定在轿厢上或对重(对重隔障延伸至距底坑底面50mm以内的除外)上时,检查确认底坑地面上的缓冲器撞击区域设置有支座,测量支座的高度应不小于300mm。
5.2.8.3 检查确认使用蓄能型缓冲器的电梯额定速度,应不大于1.0m/s。
5.2.8.4 审查资料确认线性蓄能型缓冲器的总行程,应不小于0.135υ²(m),且最小值为65mm。耗能型缓冲器的行程应不小于0.0674υ²(m)。
5.2.8.5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2.5m/s且使用减行程缓冲器的电梯,审查资料确认缓冲器的速度和行程,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8.2.2.2的规定,且总行程应不小于0.42m。
5.2.8.6 如果在轿厢或对重行程的底部使用一个以上缓冲器,在轿厢处于上、下端站平层位置时,分别测量各缓冲器顶面与其撞板之间垂直距离的偏差,数值不宜大于2.0mm。
5.2.8.7 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检查对重缓冲器附近张贴的永久性标记,应明显标明对重缓冲器顶面与其撞板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测量实际垂直距离应不大于最大允许垂直距离。
5.2.8.8 测量耗能型缓冲器的柱塞(或活塞杆)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应不大于5/1000,设计上要求倾斜安装的除外。
5.2.8.9 检查耗能型缓冲器的电气安全装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11.2的规定,验证该电气安全装置的功能,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之前,电梯不能启动。
5.2.8.10 检查液压缓冲器的充液量,应符合制造单位的设计要求。
5.2.8.11 检查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的铭牌,审查确认产品批次号、规格参数、产品编号在型式试验证书的适用范围内,确认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年限。
5.2.9 底坑
5.2.9.1 检查确认进入底坑的方式为通过底坑通道门或在井道内设置的梯子,检查并测量底坑通道门和梯子的设置及尺寸,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2.4的规定。
5.2.9.2 检查底坑内设置的电气装置,应至少包含符合GB/T7588.1-2020中5.2.1.5.1规定的停止装置、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电源插座和井道照明操作装置。
5.2.9.3 检查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隔障防护,检查、测量或审查证明文件[如试验(检测)报告]确认隔障的设置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5.1的规定。
5.2.9.4 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检查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隔障设置,检查、测量或审查证明文件[如试验(检测)报告]确认隔障的设置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5.2的规定。
5.2.9.5 如果井道下方有人员能够到达的空间,检查确认对重(或平衡重)上安全钳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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