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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7.1.1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当确需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安全距离外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

7.1.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的规定;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的规定;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665的规定。

7.1.3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的规定;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m)

7.1.4 新建或改建架空线与现有道路绿化树木之间的距离不应低于本标准第7.1.2条和第7.1.3条规定的数值。
 


条文说明
7.1.1 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宽度有限,乔木的种植位置基本固定,在其上方设置架空线会直接影响绿化效果。若确需在此绿带上方设置架空线,只有提高架设高度。架空线架设的高度根据其电压而定,其架设高度减去距树木的安全距离后,预留至少9m的高度作为树木生长的空间。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种植的乔木,受道路行车净空的制约,一般枝下高距路面至少4.5m;树冠向上生长的空间若小于4.5m,会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与树形的美观。
7.1.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参见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第12.0.11条;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参见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第13.0.6条;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参见国家标准《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665-2011第13.0.5条。为方便使用,将分述于三个规范的数据整理成表6。
7.1.3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间的安全距离参见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第8.0.3条。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电压等级分为35kV~110kV、154kV~220kV、330kV、500kV,考虑154kV为非标准电压等级,本标准未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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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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