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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规定
4.1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4.2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4.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围绕“管理、检查、处置”重点环节,建立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新、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4.4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功能一致。对于使用功能或用途的变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将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确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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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基本规定
- 5 消防安全责任
- 6 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 7 安全疏散与避难逃生设施管理
- 8 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管理
- 9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10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 11 消防控制室管理
- 1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 13 施工现场管理
- 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 15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 1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 17 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
- 18 消防安全考核和奖惩
- 19 消防档案管理
- 附录A(资料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自查表
- 附录B(资料性)大型商业综合体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 附录C(规范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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