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9.2 噪声与振动控制
19.2.1 轻轨应从敷设方式、规划布局、路基与轨道形式、车辆选型、行车组织等多方面采取综合环保措施。
19.2.2 车辆及设备运行对外部环境的噪声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车场的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规定。
19.2.3 列车运行对外部环境的振动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的规定。
19.2.4 列车运行引起的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的规定。
19.2.5 声屏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声屏障设计应满足声学性能、安全性、稳定性及耐候性等要求。
2 声屏障设计目标值应由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运营时段的列车运行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与所在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限值的差值来确定。
3 声屏障的总长度应覆盖相应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并应在两端附加延伸长度。声屏障两端的附加延伸长度应使其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具有与声屏障设计插入损失相匹配的声衰减,每端的延伸长度宜按下式计算,且不宜小于50m。
式中:b——声屏障附加长度(m);
d——线路到接收点的距离(m);
ΔL——声屏障插入损失(dBA)。
4 声屏障设计应避免由于阳光或灯光照射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眩光影响;声屏障的形式、材料、色彩等设计应与沿线城市景观相协调。
19.2.2 车辆及设备运行对外部环境的噪声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车场的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规定。
19.2.3 列车运行对外部环境的振动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的规定。
19.2.4 列车运行引起的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的规定。
19.2.5 声屏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声屏障设计应满足声学性能、安全性、稳定性及耐候性等要求。
2 声屏障设计目标值应由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运营时段的列车运行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与所在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限值的差值来确定。
3 声屏障的总长度应覆盖相应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并应在两端附加延伸长度。声屏障两端的附加延伸长度应使其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具有与声屏障设计插入损失相匹配的声衰减,每端的延伸长度宜按下式计算,且不宜小于50m。
d——线路到接收点的距离(m);
ΔL——声屏障插入损失(dBA)。
4 声屏障设计应避免由于阳光或灯光照射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眩光影响;声屏障的形式、材料、色彩等设计应与沿线城市景观相协调。
条文说明
19.2.2 车场除了厂界噪声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外,其周边的噪声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也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要求。
19.2.5 第2款 此款为确定声屏障设计目标值的规定。重新修订的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以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源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作为评价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或室内)环境噪声水平,判断是否符合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的依据。因此,对于学校教室、科研办公室等夜间无住宿的声环境敏感点,仅需根据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及昼间标准确定声屏障的设计目标值;对于居民区等夜间有住宿的声环境敏感点,还需根据夜间运营时段等效声级预测值及夜间标准来确定声屏障的设计目标值。
第3款 此款为确定声屏障设置长度的规定。工程实践证明,声屏障长度与其降噪效果密切相关。本标准参考《联邦德国环境保护手册》,根据声屏障插入损失值及与线路的距离计算声屏障两端的附加延伸长度,同时对声屏障最小长度进行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9.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19.3 污水与废水处理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运营组织
- 3.1 一般规定
- 3.2 运营规模
- 3.3 行车组织
- 3.4 配线
- 3.5 运营管理
- 4 车辆
- 4.1 一般规定
- 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 4.3 车体
- 4.4 转向架
- 4.5 制动系统
- 4.6 电气系统
- 4.7 空调与供暖装置
- 4.8 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
- 4.9 控制和诊断系统
- 4.10 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
- 5 限界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本参数
- 5.3 设备限界
- 5.4 建筑限界
- 5.5 轨道区管线设备布置
- 6 线路
- 6.1 一般规定
- 6.2 线路平面
- 6.3 线路纵断面
- 7 轨道
- 7.1 一般规定
- 7.2 基本技术参数
- 7.3 轨道设备
- 7.4 道床结构
- 7.5 无缝线路
- 7.6 轨道减振
- 7.7 轨道安全及附属设备
- 8 路基
-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床
- 8.3 路堤
- 8.4 路堑
- 8.5 工后沉降
- 8.6 路基变形观测
- 8.7 路基防护
- 9 车站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地面站
- 9.3 站台
- 9.4 站亭
- 9.5 人行天桥和地道
- 9.6 服务设施
- 10 工程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区间桥涵结构
- 10.3 车站结构
- 11 交通组织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交通调查与客流预测
- 11.3 线路与道路
- 11.4 车站与道路
- 11.5 平交路口交通组织
- 11.6 平交路口信号控制
- 11.7 交通衔接
- 12 供电系统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外部电源
- 12.3 中压供电网络
- 12.4 牵引变电所与牵引充电站
- 12.5 牵引网
- 12.6 杂散电流腐蚀防护与接地
- 13 机电设备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3 给水与排水
- 13.4 自动扶梯与电梯
- 13.5 动力与照明
- 14 运营监控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
- 14.3 平交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
- 14.4 车场联锁系统
- 14.5 运营调度指挥系统
- 14.6 数据承载网络系统
- 14.7 乘客信息系统
- 14.8 视频监视系统
- 14.9 信息化系统
- 14.10 火灾自动报警及设备监控系统
- 14.11 电力监控系统
- 14.12 其他
- 15 售检票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票务管理模式
- 15.3 系统构成
- 15.4 系统功能
- 15.5 其他
- 16 运营调度中心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选址及设置
- 16.3 运营调度中心管理
- 16.4 布置分区及要求
- 16.5 建筑与结构
- 16.6 附属设施
- 17 车场
- 17.1 一般规定
- 17.2 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 1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 17.4 车辆检修设施
- 17.5 综合维修中心
- 17.6 救援设施
- 17.7 站场
- 18 安全防护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建筑防火
- 18.3 防火设备
- 18.4 防风
- 18.5 防雪
- 18.6 安防
- 19 环境保护
- 19.1 一般规定
- 19.2 噪声与振动控制
- 19.3 污水与废水处理
- 20 景观
- 20.1 一般规定
- 20.2 桥梁
- 20.3 车站
- 20.4 架空接触网
- 20.5 照明
- 20.6 绿化
- 附录A 接触网供电车辆限界图
- 附录B 储能式供电车辆限界图
- 附录C 曲线段设备限界几何加宽量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