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 标识
7.1.1 面罩
每个面罩上应明显地标识出下列内容:
a)本文件编号和年号;
b)面罩型号,号型(若有);
c)制造商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d)生产日期或批号;
e)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标识。
7.1.2 过滤件
每个过滤件上应明显地标识出下列内容:
a)本文件编号;
b)制造商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c)过滤件标记和标色;
d)有效期;
e)生产日期或批号;
f)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标识。
7.2 包装
7.2.1 销售用包装应能保护产品,防止在使用前受到机械损伤和污染。
7.2.2 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应以中文清晰、持久的方式标注,或透过透明包装可见至少下述信息:
a)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b)过滤件标记;
c)面罩类型、型号、号型(如果适用);
d)执行本文件编号;
e)生产日期(至少为年月)或生产批号,储存寿命(至少为年);
f)制造商建议的储存条件。
7.3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每个自吸式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或过滤件)均应在其销售的最小包装附加产品说明,可以使用印刷品、图册等方式提供给最终使用者,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产品制造商厂名、厂址和联系资料;
b)适用及不适用条件;
c)佩戴指导说明;
d)过滤件的使用条件和判断失效的方法;
e)可作为多重过滤件使用的说明(适用时);
f)可作为分体式综合过滤件的说明(适用时);
g)防护气体(或蒸气)种类的详细说明,包括气体举例;
h)装配、使用、清洁、消毒的说明和建议;
i)制造商建议的储存条件;
j)使用的附件和备件的详细说明(如果适用);
k)分体式综合过滤件应有装配和使用的指导建议;
l)为合格品的声明及资料。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 试验方法
- 下一节:附录A(资料性)测试要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