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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骨灰寄存区用房


5.5.1 骨灰寄存区用房应包括骨灰寄存用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和洗手间等。
5.5.2 骨灰寄存用房应根据骨灰寄存容量、骨灰寄存架的材质及排列方式等确定。
5.5.3 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5.4 骨灰寄存室的净高不宜低于3.3m。
5.5.5 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应设在骨灰寄存区的入口处,并为自动化办公提供条件。
5.5.6 骨灰寄存用房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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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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