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5.5 电气设备房间的防火与排烟


15.5.1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通风空调机房隔壁和楼板处或通过设备的房间隔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5.5.2 防火阀应设置单独支吊架,并应安装在易于检修处。

15.5.3 当设置灭火后的独立排风系统时,电气设备室应设置不少于每小时6次的换气次数,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当采用非气体灭火方式时,用于排除室内余热的排风机,可兼作灭火后室内换气通风用;

    2 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在灭火系统喷放灭火气体前,防火阀、防火风口、电动风阀及百叶窗等应自动关闭。兼作灭火后室内换气通风用排风系统,室内吸风口宜设置在房间下部,排风应直通室外。

15.5.4 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系统应切断通风空调设备电源。

15.5.5 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风管软接头、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