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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维护保养
10.2.1 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师站应仅安装专用软件,拷贝盘应专用,防止电脑病毒带入;
2 电源系统、各个模件指示灯和风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 计算机控制系统控制柜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4 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服务站和控制站的运行状态应无异常,各冗余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
5 应定期检查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和服务站硬盘,并删除垃圾文件或清理电脑文件,确保硬盘有足够的空间;
6 应定期对连锁保护进行试验,并应做好试验记录;
7 应定期进行口令更换并妥善保管。
10.2.2 检测仪表与装置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巡检仪表是否正常显示,管路、阀门、接头是否有泄漏,合格证、挂牌是否有脱落,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处理记录;
2 应定期清扫仪表及附件,保持整洁;
3 应定期对压力、差压变送器进行排污调零;
4 应定期对检测仪表进行在线抽检,不满足测量精度的仪表应即时进行校准或更换,并做好抽检记录;
5 应及时更换标准液、标准气、样气等,避免使用过期样品。
10.2.3 执行机构与装置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设备,检查执行器的动作灵活性,电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开关方向的标志,挂牌是否清晰、完整;
2 应定期应揭盖检查,电线接头、插头、插座是否有松头,气动执行机构的阀门定位器的气源接头是否有泄漏,齿轮、轴承的润滑情况;
3 应定期应对气动执行机构的气源进行排水、排油,并应对执行器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4 应定期对执行器电气零点调准、灵敏度进行调整;
5 应定期对执行机构和调节阀门进行全面检查,并应进行系统调校;
6 应根据使用环境不同,定期对执行器的传动部位加润滑油。
10.2.4 共用系统及辅助仪表与装置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取源部件,确保其无堵塞、无泄漏,外露部分的保温完好;
2 应巡检机柜,确保温度正常、各部位接线牢固,室外机柜防雨措施应良好;
3 应定期对仪表用压缩空气进行排水、排油;
4 应定期对测量管路进行吹扫,以防堵塞,对汽水测量系统的管路排污;
5 应定期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6 应定期巡检电缆线路和穿墙套管,确保其固定牢固;
7 应定期对不间断电源进行充放试验,进行电源切换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8 寒冷季节中应经常巡检伴热管路,管路保温、伴热带和加热器等防冻措施应完好,并应及时消除过热或不加热故障。
10.2.5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CEMS系统,观察烟气组分参数是否正常,伴热管的保温是否正常,接头的密封是否完好,管路是否漏气,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并正确填写巡检记录;
2 应对压缩空气管路进行吹扫、排水、排油;
3 应定期用高纯氮气(纯度为99.999%)对分析仪进行零点标定,对烟气小室进行清扫;
4 应定期用标准样气对分析仪进行标定,并应填写标定记录;
5 应定期对CEMS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取样探头,清洗取样探头过滤器,吹扫取样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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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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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垃圾接收及预处理系统
- 4.1 垃圾接收系统运行
- 4.2 垃圾接收系统维护保养
- 4.3 垃圾预处理系统运行
- 4.4 垃圾预处理系统维护保养
- 5 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
- 5.1 运行
- 5.2 维护保养
- 6 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
- 6.1 运行
- 6.2 维护保养
- 7 烟气净化系统
- 7.1 运行
- 7.2 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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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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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化学监督与金属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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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公用系统及建(构)筑物的维护保养
- 12.1 公用系统运行
- 12.2 公用系统维护保养
- 12.3 建(构)筑物维护保养
- 13 炉渣收集与输送系统
- 13.1 运行
- 13.2 维护保养
- 14 飞灰处理系统
- 14.1 运行
- 14.2 维护保养
- 15 渗沥液处理系统
- 15.1 运行
- 15.2 维护保养
- 16 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
- 16.1 安全管理
- 16.2 环境保护一般规定
- 16.3 环境保护厂级监督
- 16.4 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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