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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储能电池
5.2.1 电池应无变形、漏液,铅酸(炭)电池应无爬酸,电池极柱、端子、连接排应连接牢固,裸露带电部位应采取绝缘遮挡措施。电池阵列应具有在短路、起火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迅速断开直流回路的措施,宜配置直流电弧保护装置。
5.2.2 电池模块外壳、接插件、采集和控制线束、动力电缆等部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5.2.3 电池阵列支架应无损伤、变形,其机械强度应满足承重要求。
5.2.4 液流电池电堆外观应无变形或损坏,电解液循环系统管道、储罐、积液池应无变形、破损或裂痕,电解液循环系统各连接处应无漏液,阀门开合应无卡涩,过滤器压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5.2.5 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系统氢气储罐和管道的承压能力、设计温度和抗氢渗透的材质性能以及压力表、氢气压力泄放装置、吹扫置换接口等安全附件的配置应符合GB/T29729的相关规定。
5.2.6 燃料电池系统阀门、压缩机、水泵等辅助设备的排放、关断、泄压功能和材质承压能力应符合GB/T 31036的相关规定。
5.2.7 电池阵列、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系统连接的直流导体极性应能通过导体颜色、识别标志等明确区分。
5.2.8 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2.9 锂离子电池电性能、环境适应性、耐久性、安全性能应符合GB/T36276的相关规定。
5.2.10 铅炭电池电性能、环境适应性、耐久性、安全性能应符合GB/T36280的相关规定。
5.2.11 全钒液流电池电气安全、气体安全、液体安全、机械安全以及贮存应符合GB/T 34866的相关规定。
5.2.12 梯次利用电池应进行外观、极性、绝缘、充放电功率、充放电能量的检测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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