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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质量验收
7.4.1 地面砂浆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2 高层及多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3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层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7.4.2 地面砂浆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2 对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每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总数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7.4.3 砂浆层应平整、密实,上一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应无空鼓、裂缝。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7.4.4 砂浆层表面应洁净,并应无起砂、脱皮、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5 踢脚线应与墙面结合牢固、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小锤轻击检查。
7.4.6 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6的规定。
表7.4.6 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4.7 对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地面砂浆,每检验批且不超过1000㎡应至少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块。抗压强度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的规定,龄期应为28d。
7.4.8 地面砂浆抗压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当同一验收批地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时,可判定该批地面砂浆的抗压强度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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