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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单层房屋非承重围护墙体施
8.9.1 小砌块用于生产性用房(厂房、车间、仓库等)与非生产性用房(食堂、练习房、多功能厅等)的单层房屋的非承重围护墙时,其砌筑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8.4节的有关规定。
8.9.2 围护墙与房屋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连接的拉结筋应为2φ6钢筋,竖向间距400mm,埋入墙内水平灰缝中的长度不得小于700mm;围护墙与钢柱间的连接构造、焊缝形式、焊缝长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9.3 门窗洞口两侧的单排孔小砌块孔洞,应用C20普通混凝土或LC20轻骨料混凝土灌孔填实;双排孔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孔洞宜填实后砌筑。
8.9.4 围护墙的窗台处,应设现浇或预制的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当无窗台梁或窗台板时,应将窗台长度范围内的顶面一皮小砌块孔洞用C20 混凝土填实;对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应用2mm厚的钢板网封闭顶面,外抹1∶2水泥砂浆。
8.9.5 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单层房屋的山墙,应在柱顶与屋架以及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
8.9.6 围护墙的壁柱与山墙的抗风柱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U7.5级单排孔小砌块砌筑。相邻的上下皮小砌块应对孔搭砌,竖向通缝不得超过3皮,并应将壁柱与抗风柱范围内的所有孔洞用Cb20 混凝土全高灌实。当柱的孔洞内设有纵向钢筋时,应按本规程第8.10节的要求进行施工。
8.9.7 清水围护墙应采用符合抗渗性指标要求的小砌块砌筑,除灰缝砌筑饱满、勾缝密实外,墙面应至少刷两遍中、高档弹性防水涂料。
8.9.8 围护墙上现浇圈梁、连梁、过梁等构件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8.4.13~8.4.15条的规定。
8.9.9 小砌块山墙顶部的斜坡或卧梁应用C20混凝土现浇,内埋铁件与屋面构件或纵向连系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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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和砌体的结构设计计算指标
- 3.1 材料强度等级
- 3.2 砌体的结构设计计算指标
- 4 建筑设计与建筑节能设计
- 4.1 建筑设计
- 4.2 建筑节能设计
- 5 小砌块砌体静力设计
- 5.1 设计基本规定
- 5.2 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
- 5.3 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 5.4 轴心受拉构件承载力计算
- 5.5 受弯构件承载力计算
- 5.6 受剪构件承载力计算
- 5.7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
- 5.8 一般构造要求
- 5.9 砌块墙体的抗裂措施
- 5.10 框架填充墙的构造措施
- 5.11 夹心复合墙的构造规定
- 5.12 圈梁、过梁、芯柱和构造柱
- 6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静力设计
- 6.1 设计基本规定
- 6.2 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
- 6.3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 6.4 构造措施
- 7 抗震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 7.3 抗震构造措施
- 8 施工
- 8.1 材料要求
- 8.2 砌筑砂浆
- 8.3 施工准备
- 8.4 墙体施工基本要求
- 8.5 保温墙体施工
- 8.6 芯柱施工
- 8.7 构造柱施工
- 8.8 填充墙体施工
- 8.9 单层房屋非承重围护墙体施
- 8.10 配筋小砌块砌体施工
- 8.11 管线与设备安装
- 8.12 门窗框安装
- 8.13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
- 8.14 雨期、冬期施工
- 9 工程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小砌块砌体工程
- 9.3 配筋小砌块砌体工程
- 9.4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工程
- 附录A 单排孔普通混凝土砌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 附录B 小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 附录C 小砌块夹心砌体热阻计算方法
- 附录D 孔洞中内插、内填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小砌块砌体的热阻和热惰性指标
- 附录E 墙体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 附录F 影响系数φ
- 附录G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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