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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门框、门扇构件表面应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涂/镀层应无剥落、流挂、露底、划痕等缺陷;焊接应牢固,焊点分布均匀,应无假焊、焊穿、夹渣等现象。
5.1.2 防盗门应有端正、牢固、清晰的永久性防盗安全级别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盗安全级别标志由代表防盗安全级别的阿拉伯数字和平面圆组成,阿拉伯数字位于直径25mm的圆圈内;
b)防盗安全级别标志以宋体凹印形式固定在门扇或门框上,位置距离地面1600mm±200mm,门扇的固定位置为非防护面,门框的固定位置为非防护面一侧或与铰链贴合的一侧。
5.1.3 防盗门上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木材、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b)对材质为普通碳素钢等易腐蚀钢铁的门框、门扇、螺钉、螺栓等零部件,应采取防腐措施,防腐措施包括氧化、电镀、喷涂等。
5.1.4 防盗门的非防护面侧的明显部位应有产品标识,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和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
c)生产日期或编号;
d)防盗安全级别及标记。
5.2 钢板厚度要求
5.2.1 不同防盗安全级别防盗门的门框和门扇面板的标称厚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厚度允许负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注:厚度为去除各种涂层后的钢板厚度,对于由多层钢板组成的门框或门扇面板为各钢板厚度累加。
5.2.2 下框采用不锈钢材质的,其标称厚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5.2.3 选用其他板材时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5.3 锁具及其安装
5.3.1 锁具要求
5.3.1.1 锁具根据尺寸和外形分为通用型和特殊型,通用型锁具的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特殊型锁具的尺寸由生产单位自定。
5.3.1.2 各级别的防盗门配置的锁具应符合表1的要求,锁具应具备从防护面侧、非防护面侧均能开启的功能。
5.3.2 锁具安装要求
5.3.2.1 加强防护板
锁具安装部位的防护面应有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2.0mm、强度大于或等于Q235的加强防护钢板,其尺寸应大于或等于锁体最大外形尺寸。
5.3.2.2 锁芯防钻套
锁具的防护面侧锁芯应安装防钻套,其防破坏能力应达到相应防盗安全级别的要求。
5.3.2.3 拉手强度
锁具拉手应能经受1600N的拉力而不能拉脱或损坏。
5.4 铰链及其安装要求
5.4.1 铰链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材料制作,其强度和数量应与门扇的结构相适应。
5.4.2 铰链安装应保证其同轴度,门缝均匀、铰链转动灵活,正常运转的铰链在转动过程中无明显噪声,在小于或等于49N的拉力作用下,门体应能灵活转动90°。
5.4.3 铰链与门框、门扇采用焊接时,焊缝不应高于铰链表面。铰链与门框、门扇使用螺钉连接时,铰链安装钢板的标称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mm,并使用大于或等于M5的钢质螺钉或螺栓连接门扇与门框。
5.5 锁定栓
5.5.1 锁定栓应为钢质,单个锁定栓与门框搭接的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78.5m㎡,伸出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4mm。
5.5.2 1级防盗门的门扇开启侧应有多于或等于两个锁定栓。
5.5.3 2级及以上防盗门在符合5.5.2的基础上,门扇开启侧距离上下(顶部和底部)边600mm的范围内应至少有一个锁定栓,门扇的上下边应有多于或等于1个锁定栓。
5.6 门镜
5.6.1 加装门镜的防盗门,从防护面外应不能看清内部的情况,且门镜的内部应具有防窥视装置。
5.6.2 从防护面侧应不能使用简易手工工具拆卸门镜。应对门镜的孔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其抗破坏性能应符合相应防盗安全级别的要求。
5.7 尺寸公差、搭接宽度与配合间隙
5.7.1 门框、门扇对角线尺寸公差及门框槽口、门扇的高度与宽度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7.2 门扇与门框在开启侧的搭接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 mm,门扇与门框在铰链侧的搭接宽度应大于或等于 12 mm。
5.7.3 主锁舌与锁孔的前后间隙之和应小于或等于 6.0 mm。
5.8 表面质量
5.8.1 胶合饰面耐水性能
有耐水要求的木、塑等胶合饰面防盗门,应进行胶合饰面的耐水性能试验。经24h的耐水性能试验后,饰面材料应无开裂、脱落。
5.8.1 胶合饰面耐水性能
有耐水要求的木、塑等胶合饰面防盗门,应进行胶合饰面的耐水性能试验。经24h的耐水性能试验后,饰面材料应无开裂、脱落。
5.8.2 表面涂层附着力
防盗门表面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 GB/T 9286-2021 的 2 级。
防盗门表面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 GB/T 9286-2021 的 2 级。
5.9 防破坏性能
从防盗门防护面一侧抵抗利用表1规定的工具破坏一个大于或等于615cm²开口,或者打开门扇的净工作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从防盗门防护面一侧抵抗利用表1规定的工具破坏一个大于或等于615cm²开口,或者打开门扇的净工作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0 防闯入性能
门框与门扇之间或其他部位若安装有防闯入装置,装置本身及其连接强度应能承受30kg沙袋、3 次冲击试验。试验后,装置不应断裂或脱落。
门框与门扇之间或其他部位若安装有防闯入装置,装置本身及其连接强度应能承受30kg沙袋、3 次冲击试验。试验后,装置不应断裂或脱落。
5.11 软冲击性能
门扇应能承受30kg沙袋、9次冲击试验,试验后门框与门扇间隙的最大变化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
门扇应能承受30kg沙袋、9次冲击试验,试验后门框与门扇间隙的最大变化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
将门扇开启到90°±5°或45°±5°,在通过门扇把手并垂直于地面的作用线上附加(100±0.5)kg重物,保持5 min,试验后门扇的垂直变形量应小于或等于2.0 mm,且门扇启闭正常。
5.13 撞击障碍物性能
使用10 kg的重物通过自由落体的方式对门扇进行撞击试验,反复3次后,门扇不应脱落,门扇与门框的间隙变化量应小于或等于2.0 mm,门扇撞击面凹变形量应小于或等于5.0 mm,铰链不应有明显的变形,且门扇启闭正常。
5.14 其他附加功能
防盗门按需要增加的附加装置应不降低其防盗安全性能。
防盗门按需要增加的附加装置应不降低其防盗安全性能。
5.15 电气安全要求
5.15.1 防盗门若使用交直流电源时,与门体的接触电压应小于 36 V。
5.15.1 防盗门若使用交直流电源时,与门体的接触电压应小于 36 V。
5.15.2 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及金属门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 200 MΩ。
5.15.3 内部电池作为启闭防盗门的主电源时,在防护面侧应具有外部应急电源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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