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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能耗值
B.0.1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可按表B.0.1选取。
表B.0.1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a))
注:表中数据基于典型建筑计算确定,其中,小型办公建筑和小型酒店建筑为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板式建筑,其他类型建筑为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典型建筑。
B.0.2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等效耗电量可按表B.0.2选取。
表B.0.2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等效耗电量(kWh/(㎡·a))
注:1 表中数据基于典型建筑计算确定,其中,小型办公建筑和小型酒店建筑为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板式建筑,其他类型建筑为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典型建筑;
2 表中数据为供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电梯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等效耗电量。
条文说明
B.0.1、B.0.2 表中数据为采用爱必宜(IBE)近零能耗建筑设计与评价工具(www.ibetool.com),对典型建筑的计算结果。由于实际建筑功能和建筑形态差异较大,所以表中数据不作为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评价值,仅作为设计过程中的参考。
表B.0.1中所列数据是将计算的各种能源类型的能耗量按能源换算系数折算到标煤当量,并以热值表示能耗值。
考虑到业界习惯以建筑耗电量作为衡量建筑能耗的单位,表B.0.2是将典型建筑的各种能源类型能耗值,按本标准表A.1.11,换算为电力kWh的能耗量,即为等效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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