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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Railway Buildings
TB 10097-2019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国家铁路局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日
本标准是在总结近年来铁路房屋建设中积累的设计、运营经验,吸纳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成果,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并与相关标准相协调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生产房屋、生活房屋,另有1个附录。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章规定了铁路房屋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节约能源、建设用地等要求。
2.“基本规定”章规定了铁路房屋设计的抗震、防火、防水、节能、防雷、电磁兼容、接地、选址、洪水位、内涝水位、总平面布置等基本要求。
3.“生产房屋”章规定了客运,货运,车站运转,口岸站,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工务,电力牵引供电、电力,机务,车辆,动车组,给水排水,调度所,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设备,房产建筑,公安,办公和教育,乘务员公寓,环境卫生等用房设置要求。
4.“生活房屋”章规定了职工食堂、浴室和单身宿舍的设置要求。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完善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相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邮政编码:300308),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完善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相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邮政编码:300308),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陶 然、张佳璐、桑翠江、赵建华、周晓刚、苏自强、卢 涛、沈月荣、孙红峰、王 枢、方 健、郭卫东、杨思博、黄建勇、吴歆彦、夏 炎、闫宏伟、马莉亚、程雅丽、王银船、杨卫红、季惠梅、张志芳、杨 莉、李 炩、张露、李晓兵、任 慧、王 晶、牟忠霞、李文豪、夏天妍、陈耿钦、齐亚娜、刁蓬芝、杜俊梅、秦志鹏、刘敏。
主要审查人:张 鸿、郭 明、刘 燕、王 敏、余鹏、刘珣、韦克荣、蒋金辉、邓德红、程光红、张新成、向航鹰、李士峰、王 峻、彭维英、李 成、童亮亮、卜恩龙、陈政、刘忠海、李西放、王 雪、郑青松、王 玉、陈 虎、单松堂、李杰、邵艳明、米晓更、陆阜盛、陈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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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 一般规定
- 2.2 选址
- 2.3 总平面布置
- 3 生产房屋
- 3.1 一般规定
- 3.2 客运用房
- 3.3 货运和装卸用房
- 3.4 车站运转用房
- 3.5 口岸站用房
- 3.6 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用房
- 3.7 工务用房
- 3.8 电力牵引供电及电力用房
- 3.9 机务用房
- 3.10 车辆用房
- 3.11 动车组用房
- 3.12 给水排水用房
- 3.13 调度所用房
- 3.1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用房
- 3.15 消防设备用房
- 3.16 房建用房
- 3.17 公安用房
- 3.18 办公与教育用房
- 3.19 乘务员公寓
- 3.20 环境卫生用房
- 4 生活房屋
- 4.1 职工食堂
- 4.2 职工浴室
- 4.3 职工单身宿舍
- 附录A 铁路车间、动车所、工区房屋建筑面积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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