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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照明系统
7.3.1 照明配电系统改造设计时各回路容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对原回路容量进行校核,并应选择符合节能评价值和节能效率的灯具。
7.3.2 当公共区照明采用就地控制方式时,应设置声控或延时等感应功能;当公共区照明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宜根据照度自动控制照明。
7.3.3 照明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宜满足节能控制的需要,且照明配电回路应配合节能控制的要求分区、分回路设置。
7.3.4 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7.3.2 当公共区照明采用就地控制方式时,应设置声控或延时等感应功能;当公共区照明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宜根据照度自动控制照明。
7.3.3 照明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宜满足节能控制的需要,且照明配电回路应配合节能控制的要求分区、分回路设置。
7.3.4 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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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
- 3 节能诊断
- 3.1 一般规定
- 3.2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 3.3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 3.4 供配电系统
- 3.5 照明系统
- 3.6 监测与控制系统
- 3.7 综合诊断
- 4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 4.1 一般规定
- 4.2 外围护结构单项判定
- 4.3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单项判定
- 4.4 供配电系统单项判定
- 4.5 照明系统单项判定
- 4.6 监测与控制系统单项判定
- 4.7 分项判定
- 4.8 综合判定
- 5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
- 5.1 一般规定
- 5.2 外墙、屋面及非透明幕墙
- 5.3 门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
- 6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改造
- 6.1 一般规定
- 6.2 冷热源系统
- 6.3 输配系统
- 6.4 末端系统
- 7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改造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配电系统
- 7.3 照明系统
- 8 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
- 8.1 一般规定
- 8.2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 8.3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 9 可再生能源利用
- 9.1 一般规定
- 9.2 地源热泵系统
- 9.3 太阳能利用
- 10 节能改造综合评估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节能改造效果检测与评估
- 附录A 冷热源设备性能参数选择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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