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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2.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2 面层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6.2.3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面板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影像记录。
6.2.4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影像记录。
6.2.5 石膏板、硅酸钙板、水泥纤维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面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查看影像记录。
Ⅱ 一般项目
6.2.6 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7 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6.2.8 吊顶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影像记录。
6.2.9 次龙骨下皮平整度及水平偏差应拉线检查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影像记录。
6.2.10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影像记录。
6.2.11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表6.2.11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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