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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清理和成品保护


7.6.1 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进出的通道,且铝合金门窗框严禁搭压、坠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碰的部位,应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的保护措施。
7.6.2 铝合金门窗安装后,应清除铝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的残胶。
7.6.3 所有外露铝型材应进行贴膜保护,宜采用可降解的塑料薄膜。
7.6.4 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去除所有成品保护,全面清洗外露铝型材和玻璃。不得使用有腐蚀性的清洗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铝型材、玻璃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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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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