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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玻璃采光顶
7.2.1 支承玻璃或光伏玻璃组件的金属构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点支承爪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的有关规定进行承载力验算。
7.2.2 严寒和寒冷地区采用半隐框或明框采光顶构造时,宜根据建筑物功能需要,在室内侧支承构件上设置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
7.2.3 框支承玻璃面板可采用注胶板缝或嵌条板缝。明框采光顶面板应有足够的排水坡度或设置外部排水构造,半隐框采光顶的明框部分宜顺排水方向布置。
7.2.4 隐框玻璃采光顶的玻璃悬挑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宜超过200mm。
7.2.5 点支承玻璃采用穿孔式连接时宜采用浮头连接件,连接件与面板贯穿部位宜采用密封胶密封。点支式玻璃平顶宜采用采光顶专用爪件。
7.2.6 点式支承装置应能适应玻璃面板在支承点处的转动变形要求。钢爪支承头与玻璃之间宜设置具有弹性的衬垫或衬套,其厚度不宜小于1mm,且应有足够的抗老化能力。夹板式点支承装置应设置衬垫承受玻璃重量。
7.2.7 除承受玻璃面板所传递的荷载或作用外,点支承装置不应兼作其他用途的支承构件。
7.2.8 采光顶倒挂隐框玻璃、倾斜隐框玻璃应设置金属承重构件,承重构件与玻璃之间应采用硬质橡胶垫片有效隔离。倒挂点支玻璃不宜采用沉头式连接件。
7.2.9 采光顶玻璃与屋面连接部位应进行可靠密封。连接处采光顶面板宜高出屋面。
7.2.10 支承采光顶的自平衡索结构、大跨度桁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位应具备适应结构变形的能力。
7.2.11 玻璃采光顶板缝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胶式板缝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且应满足接缝处位移变化的要求。板缝宽度不宜小于10mm。在接缝变形较大时,应采用位移能力较高的中性硅酮密封胶。
2 嵌条式板缝可采用密封条密封,且密封条交叉处应可靠封接。连接构造上宜进行多腔设计,并宜设置导水、排水系统。
3 开放式板缝宜在面板的背部空间设置防水层,并应设置可靠的导水、排水系统和有效的通风除湿构造措施。内部支承金属结构应采取防腐措施。
2 嵌条式板缝可采用密封条密封,且密封条交叉处应可靠封接。连接构造上宜进行多腔设计,并宜设置导水、排水系统。
3 开放式板缝宜在面板的背部空间设置防水层,并应设置可靠的导水、排水系统和有效的通风除湿构造措施。内部支承金属结构应采取防腐措施。
条文说明
7.2.2 为防止在玻璃室内侧产生冷凝水向下流淌,宜设置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通常排放槽有两种形式:(1)冷凝水较多的环境(如泳池,浴室和多水的房间等)主支承构件与次支承构件的排放槽要连通,并应设置排水道(孔),将水引入排水道;(2)在冷凝水较少的环境或结露现象不严重的采光顶,主次龙骨的排放槽可以不连通,如有结露现象时,可在排放槽内自然蒸发。
7.2.3 采光顶玻璃面板属于柔性板,本身还会有自重下的挠度,形成“锅底”,如果锅底积水、积灰会影响采光顶外观。考虑玻璃变形后排水要求,排水坡度不宜小于3%。防止在每一个玻璃分格内出现积水现象,排水通道可以采用排水槽或排水孔的形式。半隐框采光顶的明框部分宜顺排水方向布置。
7.2.5 点支式玻璃穿孔式连接件主要分为浮头式和沉头式两种。沉头式连接件外观虽然美观,但承载力稍差,且防水性能不易保证,因此采光顶如采用穿孔式连接时,宜采用浮头式连接件。为便于装配和安装时调整位置,玻璃板开孔的直径通常稍大于爪件的金属轴,因此除轴上加封套管外,还应采用密封胶将空隙密封,以便可靠传递荷载,并防止漏水。
为了有效降低玻璃应力集中,应增大施工中玻璃平面位置的可调量。点支式玻璃平顶宜采用全部大圆孔的爪件。
7.2.6 点支承面板受弯后,板的角部产生转动,如果转动被约束,则会在支承处产生较大的弯矩。因此支承装置应能适应板支承部位的转动变形。当面板尺寸较小、荷载较小、支承部位转动较小时,可以采用夹板式或固定式支承装置;当面板尺寸较大、荷载较大、支承部位转动较大时,则宜采用带球铰的活动式支承装置。
根据清华大学的试验资料,垫片厚度超过1mm后,加厚垫片并不能明显减少支承头处玻璃的应力集中;而垫片厚度小于1mm时,垫片厚度减薄会使支承处玻璃应力迅速增大。所以垫片最小厚度取为1mm。
夹板式点支承装置应设置衬垫承受玻璃重量,避免玻璃与夹板刚性接触,造成玻璃破裂。
7.2.7 支承装置只用来支承玻璃和玻璃承受的风荷载、雪荷载、积灰荷载或地震作用,不应在支承装置上附加其他设备和重物。
7.2.8 采光顶倒挂隐框玻璃、倾斜隐框玻璃通过结构胶传递重力,使结构胶处于长期受拉或受剪状态,因此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倒挂隐框玻璃构造,通过设置承重构件可改善结构胶的工作状态,延长结构胶的使用寿命,提高采光顶的安全性。
7.2.9 采光顶的边缘与屋面之间应有过渡连接。为保证采光顶在使用过程中的各项物理性能,采光顶面板宜高出屋面,一般不少于80mm。
7.2.10 一般情况下自平衡索结构、轮辐式结构、张悬梁结构、马鞍形索结构采光顶等均由主体结构支承,相互间会有较大相对位移,因此其连接部位需要能够适应结构变形的能力,一般可设置成连杆机构。
7.2.11 本条对玻璃采光顶板缝构造作出规定:
1 注胶式板缝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且能满足接缝处位移变化的要求。在工程材料的线膨胀系数较大或结构及环境因素造成接缝形变较大时,应选用位移能力较高的硅酮密封胶。尤其在点支式玻璃采光顶中,玻璃面板采用的是点支承方式固定的,当玻璃在受到垂直于玻璃平面的荷载时,将产生较大的平面外变形(最大可达边长的1/60),这将在受力玻璃的边缘与相邻的面板边缘出现较大的剪切和拉伸作用。所以在使用密封胶进行面板之间密封时应优先选用低模量高弹性的硅酮密封胶。密封胶不得腐蚀玻璃镀膜和夹层胶片。
2 嵌条式板缝可采用密封条密封,且密封条交叉处应可靠封接。尽管如此,仍有可能导致漏水,因此连接构造上宜进行多腔设计,并应设置导水、排水系统。
3 开放式板缝在采光顶中应用较少,通常作为装饰层,不需要实现功能层的作用。因此宜在面板的背部空间设置防水层,并应设置可靠的导排水系统和采取必要的通风除湿构造措施。其内部支承金属结构应采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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