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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9.1 标志
9.1.1 在不影响产品装饰效果的部位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
a)生产厂名或商标;
b)型号或标记。
9.1.2 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标明下列内容,且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
a)生产厂名和商标;
b)产品适用的标准号,产品名称和型号,数量和质量;
c)生产日期、检验批号或编号。
9.1.3 产品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产品说明、安装说明、适用说明及维修保养说明等,产品合格证应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商标、标记及执行产品标准编号;
b)材质、表面处理;
c)产品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及制造商的质量检验印章;
d)生产厂名、地址及服务电话;
e)用户名称。
9.2 包装、运输和贮存
9.2.1 栏杆立柱、扶手、栏板等各构件应采用无腐蚀性的材料包装。
9.2.2 包装箱应牢固,防止受潮和碰撞。
9.2.3 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撞击,并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存放,避免腐蚀性介质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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