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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般要求
5.1 不锈钢材料宜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0878的相关规定。
5.2 优质碳素结构钢、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应分别符合GB/T 699、GB/T 700和GB/T 1591的规定,并应采取防腐、防锈处理。
5.3 铝合金型材基材应符合GB/T5237.1的相关规定。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聚酯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等表面处理时,膜层厚度和质量应符合GB/T 5237.2、GB/T 5237.3、GB/T 5237.4、GB/T 5237.5的规定。
5.4 铜及铜合金应符合GB/T1527的规定。
5.5 木材应选用原木、锯材和胶合木等承重结构用材。木材的力学性能指标、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处理等应符合GB50005和GB/T 50708的规定;室内木制品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的相关规定;耐火极限应符合GB50222的相关规定。
5.6 玻璃的性能及选择应符合JGJ113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7 塑料宜选用PVC复合型材,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GB28481的规定;塑料构件耐老化性室外1000h(室内500h)试验后冲击强度的保持率不应小于60%,外观颜色变色评级不小于3级,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16422.2及GB/T250进行。
5.8 室外钢质、铝合金栏杆表面处理宜采用氟碳喷涂。
5.9 楼梯栏杆及扶手的设计应符合GB50096、GB50099、GB 50352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10 楼梯栏杆及扶手应有足够的整体刚度,应按附属结构进行设计,活荷载取值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中小学校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按现行GB50099的规定取值。
5.11 楼梯栏杆及扶手施工安装的预埋件及连接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连接应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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