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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细部构造工程
8.5.1 屋面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包括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等分项工程。
主控项目
8.5.2 细部构造的保温层厚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3 屋面细部构造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5.4 檐口、檐沟和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3 屋面细部构造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5.4 檐口、檐沟和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8.5.5 用于细部构造的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应分别检查防水性能和密封可靠性。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蓄水或淋水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6 防水附加层的设置位置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6 防水附加层的设置位置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8.5.1 屋面的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等部位,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明有70%的屋面渗漏是由于细部构造的防水处理不当引起的,所以,对这些部位均应进行防水增强处理,并作重点质量检查验收。
8.5.4 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和排水方向应能保证雨水及时排走,充分体现防排结合的屋面工程设计思想。如果屋面长期积水或干湿交替,在天沟等低洼处滋生青苔、杂草或发生霉烂,最后导致屋面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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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防水材料
- 4.3 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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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 5.2 设计要求
- 5.3 细部构造
- 6 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找坡层、找平层施工
- 6.3 防水层施工
- 6.4 保温层施工
- 6.5 保护层施工
- 7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
- 7.1 一般规定
- 7.2 设计
- 7.3 施工
- 8 质量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层工程
- 8.3 防水与密封工程
- 8.4 保温工程
- 8.5 细部构造工程
- 8.6 保护层工程
- 附录A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
- 附录B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要求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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