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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倒置式屋面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屋面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和保温要求;
2 屋面构造;
3 屋面节能;
4 防水层材料的选用;
5 保温层材料的选用;
6 屋面保护层及排水系统;
7 细部构造。
5.1.2 倒置式屋面基本构造宜由结构层、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及保护层组成(图5.1.2)。
图5.1.2 倒置式屋面基本构造
1—保护层;2—保温层;3—防水层;4—找平层;5—找坡层;6—结构层
5.1.3 倒置式屋面坡度不宜小于3%。
5.1.4 当倒置式屋面坡度大于3%时,应在结构层采取防止防水层、保温层及保护层下滑的措施。坡度大于10%时,应沿垂直于坡度的方向设置防滑条,防滑条应与结构层可靠连接。
5.1.5 保护层的设计应根据倒置式屋面的使用功能、自然条件、屋面坡度合理确定。
5.1.6 倒置式屋面可不设置透气孔或排气槽。
5.1.7 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应超过200mm,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5.1.8 倒置式屋面水落管的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通过计算确定。
5.1.9 当采用二道防水设防时,宜选用防水涂料作为其中一道防水层。
5.1.10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可作为次防水层用于两道防水设防屋面。
5.1.11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5.1.12 当采用屋面复合保温板做保温层时,可不另设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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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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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防水材料
- 4.3 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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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 5.2 设计要求
- 5.3 细部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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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防水层施工
- 6.4 保温层施工
- 6.5 保护层施工
- 7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
- 7.1 一般规定
- 7.2 设计
- 7.3 施工
- 8 质量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层工程
- 8.3 防水与密封工程
- 8.4 保温工程
- 8.5 细部构造工程
- 8.6 保护层工程
- 附录A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
- 附录B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要求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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