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4 起重伤害


3.4.1 吊装作业前应设置安全保护区域及警示标识,吊装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任何人在吊物或起重臂下停留或通过。
3.4.2 使用吊具和索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具和索具的性能、规格应满足吊运要求,并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2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荷载。
3.4.3 吊装重量不应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吊装作业严禁超载、斜拉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3.4.4 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3.4.5 施工升降设备的行程限位开关严禁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3.4.6 吊装作业时,对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安装固定完成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3.4.7 大型起重机械严禁在雨、雪、雾、霾、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进行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最高处的风速超过9.0m/s时,应停止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

条文说明
3.4.1 吊装作业前设置安全区域和警示标识,可有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减少伤亡事故;作业过程中也应严格控制作业下方人员通过,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3.4.4 摩擦式卷扬机无反转功能,吊笼下降时无动力控制,下降速度易失控,同时对导轨架产生的冲击力较大,存在安全隐患,所以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3.4.5 行程限位开关的主要作用是在非正常操作或施工升降机本身发生故障造成意外时能有效制动施工升降设备,频繁使用限位开关会影响使用寿命及功能,对施工升降设备的安全性造成严重影响。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