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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木材


4.1.1 传统建筑木材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的承重构件宜使用枝干直顺的针叶材,大跨度梁类重要木制构件宜选用木质细密、纹理顺直、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硬质阔叶材。
    2 当采用新树种木材作为承重结构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05的规定。
    3 承重结构木构件用的木材,其材质可分为三级,设计时应按表4.1.1的要求进行选用。

表4.1.1 承重结构木构件材质等级

    4 木材材质等级应按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进行分级。其选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05的规定,不得采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5 在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结构构件的原木或方木不应大于25%;
        2)对于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3)对于木制连接件不应大于15%。
    6 当直接使用湿材制作构件时,原木或方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加强结构的检查和维护;
        2)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等,不应使用湿材制作。

4.1.2 木装修用材的树种规格等级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木装修构件材质的选材标准应符合表4.1.2 的规定。

表4.1.2 木装修构件材质的选材标准

注:表中材料规格均为毛料规格。

 

 


条文说明
4.1.1 传统建筑的大木用材主要为松、杉木,少数用楠木;装修用料为硬杂木。随着近年进口木料的普遍使用,凡符合力学强度及外观质量要求者均可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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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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