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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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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资料性附录) 各类饮食业单位厨房油烟排风量及管道、净化设备占用面积
A.1 中餐类(包括火锅、中快餐等)
A.2 西式快餐
A.3 茶点、咖啡馆
每店4000~8000m³/h排风量,推荐排风管道面积0.1~0.25㎡,预留净化设备专用面积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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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固体废物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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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5 总体要求
6 油烟净化与排放要求
7 排水与隔油要求
8 噪声及振动控制要求
9 固体废物控制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各类饮食业单位厨房油烟排风量及管道、净化设备占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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