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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电气设备和布线
21.1.1 电控柜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电控柜防护等级应符合各自单元的要求,并且不应低于IP30的防护等级。在电控柜外侧和下方开孔处,应设置良好的密封装置。
21.1.2 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上应有接地点,接地点附近应有明显的接地标识。接地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导线宜采用铜导体。在使用非铜质导体的场合,导体单位长度电阻不应大于允许的铜导体单位长度电阻,且非铜质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2 保护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表21.1.2的规定;
3 接地用螺钉(螺栓)和垫圈应采用铜材或钢材镀锌制成;
4 对可能带电的金属零件,与主接地点之间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10Ω。
21.1.3 每台控制设备主回路、控制回路与柜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用兆欧表测试时,对不能耐受兆欧表电压的元器件,应短接或拆除。
21.1.4 现场安装强电部分的导线布线,应采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固定。
21.1.5 工艺设备使用的弱电线、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线并与强电线分开走线,其间距及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
21.1.6 采用多股软导线时应用冷压接头连接,压接点应牢固。
21.1.7 电气元器件性能的选择应满足环境要求。
21.1.8 电气布线应避开高温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位。
21.1.9 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桥架水平和垂直安装每米长度允许偏差应为±5mm,全长允许偏差应为±10mm,可用拉线、钢板尺检测;
2 电线、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布置动力线与信号线时应分槽或分区敷设,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应采取抗干扰措施;
3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总截面积应小于电缆桥架净横截面积的40%;
4 电缆桥架或汇线槽的弯曲处应垫绝缘衬垫保护电线电缆;
5 电缆桥架不应平行敷设于纺丝成网设备热力管道正上方;当在其他位置与热力管道平行布置时,净距离宜大于1m;当与热力管道交叉布置时,净距离宜大于0.5m;热力管道应采取绝热保护措施。
21.1.10 当电缆线路可能遭受油、油雾、纺丝油剂、单体污染时,应采用耐油绝缘护套或采取防护措施。
21.1.11 电缆在地沟内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的距离应为50mm~100mm;
2 电缆支架层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0mm。
21.1.12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应可靠接地。
21.1.13 电缆敷设不应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1.1.1~21.1.8 条文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的有关规定。
21.1.9~21.1.13 条文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有“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与本标准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优先执行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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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选择
- 3.3 工艺计算
- 4 工艺设备选择和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梳理成网法非织造布生产设备选择
- 4.3 气流成网法非织造布生产设备选择
- 4.4 纺丝成网法非织造布生产设备选择
- 4.5 工艺设备布置
- 5 工艺管道设计与选材
- 5.1 一般规定
- 5.2 管道设计
- 5.3 管道选材
- 6 辅助生产设施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梳理成网法非织造布辅助设备和设施
- 6.3 气流成网法非织造布辅助设备和设施
- 6.4 纺丝成网法非织造布辅助设备和设施
- 6.5 物理和化学性能检验室
- 6.6 边角料回收设施
- 7 自动控制与仪表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控制仪表选择
- 7.3 控制系统
- 7.4 控制室
- 7.5 主要控制方案
- 7.6 安全、保护、连锁
- 8 电气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供配电
- 8.3 照明
- 8.4 防雷、接地
- 8.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9 总平面布置
- 9.1 一般规定
- 9.2 总平面布置
- 10 建筑设计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生产厂房
- 10.3 生产辅助用房
- 10.4 建筑防火
- 11 结构设计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结构选型
- 11.3 荷载选择
- 11.4 结构计算
- 11.5 构造要求
- 11.6 基础设计
- 12 给水排水设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给水
- 12.3 排水
- 12.4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13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
- 13.1 一般规定
- 13.2 供暖
- 13.3 通风
- 13.4 空气调节
- 14 动力设计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供热
- 14.3 压缩空气
- 14.4 制冷
- 15 仓储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原料库和成品库
- 15.3 其他仓储设施
- 16 设备安装工程基本规定
- 16.1 一般规定
- 16.2 设备基础
- 16.3 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 16.4 设备开箱验收与保管
- 16.5 安装现场的安全与卫生
- 17 梳理成网和气流成网设备安装工程
- 17.1 开清设备
- 17.2 梳理机
- 17.3 交叉铺网机
- 17.4 气流成网机
- 17.5 牵伸机
- 18 纺丝成网设备安装工程
- 18.1 纺丝钢平台组件
- 18.2 原料输送装置
- 18.3 螺杆挤压机
- 18.4 熔体过滤器和熔体管道
- 18.5 计量泵及传动装置
- 18.6 纺丝装置
- 18.7 侧吹风装置
- 18.8 气流牵伸装置
- 18.9 接收成网装置
- 19 固结设备安装工程
- 19.1 针刺机
- 19.2 水刺机
- 19.3 热风机
- 19.4 热轧机
- 20 后整理设备安装工程
- 20.1 烘干机
- 20.2 定型机
- 20.3 轧光机
- 20.4 卷绕机
- 20.5 分切机
- 21 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安装
- 21.1 电气设备和布线
- 21.2 电气控制系统
- 21.3 仪器仪表
- 22 设备的试运转与验收
- 22.1 试运转一般要求
- 22.2 试运转前的检验项目
- 22.3 试运转中的检验项目
- 22.4 试运转后的检验项目
- 22.5 安装工程验收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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