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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木材


7.6.1 木材可用于醋酸酸雾、氟化氢、氯、二氧化硫等气态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硝酸、铬酸、硫酸、氢氧化钠等液态介质作用的部位。
7.6.2 木材不宜用于介质干湿交替频繁作用的部位。
条文说明
7.6.1 硝酸、铬酸对木材的半纤维素产生硝化作用,氢氧化钠能溶解木材的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所以木材不得用于这些介质作用的部位。
7.6.2 木材在干湿交替频繁作用下,腐蚀速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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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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