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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防护层设计使用年限


3.3.1 防护层设计使用年限应根据腐蚀性等级、工作环境和维修养护条件综合确定。
3.3.2 防护层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分为低使用年限、中使用年限、长使用年限和超长使用年限。
3.3.3 防护层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应为2年~5年;
    2 中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应为6年~10年;
    3 长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应为11年~15年;
    4 超长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应为15年以上。
条文说明
3.3.1 经过大量的工程调研和统计,本标准所列的防护涂层的设计使用年限是一般情况下的经验值,是一个预估的使用时间,不是实际使用时间,更不是“担保时间”。影响使用年限的因素有很多,由于施工方法和工作环境存在差异,评价方法和标准的不一致,难以确定每一个防护层的准确使用年限,设计的使用年限仅是为业主制定维护计划时提供技术上的参考。
3.3.2 根据工程经验和大量的实地调研,防护层在腐蚀性介质长期作用下的使用年限长短不一,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一个时间范围。
3.3.3 低使用年限的时间范围为≥2年至≤5年,中使用年限的时间范围内为>5年至≤10年,长使用年限的时间范围为>10年至≤15年,超长使用年限的时间范围为>15年。防护层使用年限越长越好,这样可延长维护周期,节约各项成本。低使用年限的防护层会造成频繁的维护维修、污染环境、浪费资源,间接增加一定的成本。因此,在维护和维修困难的部位,推荐使用长使用年限或超长使用年限的防护体系;本标准不推荐2年以下的防护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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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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