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2 一般规定
8.2.1 通用电气实验室
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其结构选型及荷载应满足使用要求。
通用电气实验室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与通风柜/罩、实验台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布置紧密结合。
通用电气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m。
通用电气实验室内部布局应根据仪器设备的重量、检验流程综合布局,一般宜集中靠建筑物内墙布置。
8.2.2 特殊电气实验室
应根据具体要求设计,布局合理。
由标准单元组成的特殊电气实验室,其空间尺寸应按特殊电气实验室功能、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维护检修的要求确定。
对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特殊电气实验室,建筑设计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部分典型的特殊电气实验室的设计要求见附录A~附录E。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8.1 总则
- 下一节:8.3 房屋配件、实验室辅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