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8 质量验收
Ⅰ 主控项目
10.8.1 原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10.8.2 混凝土(喷射)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喷射)标准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应为28d。混凝土(喷射)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中每一作业班次检验一次或每100m3检验一次,每个检验频次应留置一组检验试件。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次数的10%见证取样检测。
2 施工中应进行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并应出具强度试验报告。监理应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10.8.3 混凝土(喷射)的厚度及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
2 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2/3;
3 每100m2应检查一个点;
4 应采用断面测量、凿孔或无损检测检查方式。
10.8.4 锚杆孔内灌注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对每个检验批次进行砂浆试件强度检测,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抽查。
10.8.5 锚杆安装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现场计数检查锚杆数量,每20m检查一次,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总频次的10%进行抽查。
10.8.6 锚杆砂浆密实饱满度应大于设计的80%,长度应大于设计的95%。检验方式可采用无损检测方式,施工中应按施工数量的10%检查,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抽查。
10.8.7 钢筋网、钢架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Ⅱ 一般项目
10.8.8 混凝土(喷射)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通过试验选定,并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中应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喷射)进行一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施工过程中,当水泥、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的品种和规格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0.8.9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9的规定。每个施工作业班次抽查不应少于1次。
表10.8.9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10.8.10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每个施工作业循环应进行至少1次坍落度试验。
10.8.11 混凝土(喷射)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应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每个施工作业班次应进行至少1次砂、石含水率测试试验。
10.8.12 金属网的网格间距、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网格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mm。施工中每循环检验一次,应随机抽样5片。
10.8.13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表10.8.13的规定,施工中每榀钢架应检查一次。
表10.8.13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
10.8.14 模板安装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0.8.14的规定。施工中应在每次模板安装前检查。
表10.8.14 模板安装施工质量
10.8.15 钢筋安装和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8.15的规定。施工中应每个作业循环检查1次。
表10.8.15 钢筋安装和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8.16 钢筋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连接和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10.6.6条的规定;
2 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应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应按一批计。机械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和同接头型式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应按一批计。施工中应按每批次进行抽检。
10.8.17 小导管和管棚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0.7.3条、第10.7.4条的规定,施工中应每个作业循环检查1次。
顶部
- 上一节:10.7 预加固处理
- 下一节:11 水系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施工准备
- 4.1 施工调查
- 4.2 技术准备
- 4.3 场地及临建工程
- 4.4 物资准备
- 5 施工测量
- 5.1 一般规定
- 5.2 洞外控制测量
- 5.3 洞内控制测量
- 5.4 断面测量
- 5.5 贯通测量
- 5.6 库容测量
- 6 地质预报
- 7 明槽、明洞与洞口段
- 7.1 明槽
- 7.2 明洞
- 7.3 洞口段
- 7.4 质量验收
- 8 开挖
- 8.1 一般规定
- 8.2 开挖方法
- 8.3 钻孔爆破
- 8.4 质量验收
- 9 装卸渣与运输
- 9.1 一般规定
- 9.2 装卸渣与运输
- 9.3 质量验收
- 10 支护
- 10.1 一般规定
- 10.2 锚杆与锚索
- 10.3 喷射混凝土
- 10.4 金属网
- 10.5 钢架
- 10.6 衬砌
- 10.7 预加固处理
- 10.8 质量验收
- 11 水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施工
- 11.3 水幕系统供水
- 11.4 质量验收
- 12 竖井施工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开挖
- 12.3 支护
- 12.4 质量验收
- 13 注浆
- 13.1 一般规定
- 13.2 注浆施工
- 13.3 注浆效果检查
- 13.4 质量验收
- 14 通风防尘与供风、供水、供电
- 14.1 通风与防尘
- 14.2 供风
- 14.3 供水
- 14.4 供电
- 15 排水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施工
- 16 井设备及管道安装
- 16.1 一般规定
- 16.2 井口提升系统
- 16.3 竖井钢结构制作安装
- 16.4 涂装工程
- 16.5 锚板、套管支撑和竖井底部缸体安装
- 16.6 套管焊接及吊装
- 16.7 内管、泵和附属装置安装
- 16.8 质量验收
- 17 铺砌和封塞
- 17.1 铺砌
- 17.2 封塞
- 17.3 质量验收
- 18 监控量测
- 18.1 一般规定
- 18.2 量测内容与方法
- 18.3 量测数据整理与反馈
- 19 安全、环境和健康
- 20 交工验收
- 20.1 一般规定
- 20.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 20.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 20.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 附录A 地下水封石洞主要施工方法
- 附录B 水幕系统试验及供水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