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8.1.1 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范围的划分,验收范围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工程应划分为燃气轮机本体安装、燃机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安装、燃机附属管道系统安装等单位工程;
2 单位工程可按设备、系统实现的部分功能或施工节点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可按设备、系统实现的项目功能或几个工序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按同一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一定数量的检验体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8.1.2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8.1.1、8.1.2 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根据机组形式的不同,按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的划分,其中燃气轮机本体安装、燃机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系统)安装、燃机附属管道系统安装是联合循环机组中常规的三个主要部分,因此划分为三个单位工程。为了现场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又进一步划分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8 工程质量验收
- 下一节:8.2 工程质量验收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设备器材
- 3.3 与土建工程配合的要求
- 3.4 设备及系统安装
- 4 燃料供应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设备安装
- 4.3 管道安装
- 5 燃气轮机本体
- 5.1 基础准备
- 5.2 台板与支承装置安装
- 5.3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
- 5.4 盘车装置安装
- 5.5 自同步装置安装
- 5.6 燃气轮机进气、排气设备安装
- 5.7 燃气轮机罩壳的安装
- 5.8 燃气轮机保温安装
- 6 燃气轮机附属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燃机附属机械、辅助设备
- 6.3 燃机附属系统管道
- 7 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调整、启动、试运行
- 7.1 一般规定
- 7.2 燃气轮机附属机械试运行
- 7.3 燃油系统吹扫及油循环
- 7.4 天然气管道吹扫及系统气体置换
- 7.5 控制油、润滑油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7.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调试
- 8 工程质量验收
- 8.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 8.2 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附属机械联轴器找中心允许偏差值
- 附录B 附属机械振动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