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燃机附属机械、辅助设备
6.2.1 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并应有验收资料或记录。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偏差值应按表6.2.1的规定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
表6.2.1 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偏差值(mm)
6.2.2 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应清理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放置垫铁部位的表面应凿平。
6.2.3 设备安装纵、横中心线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2的规定。
6.2.4 箱罐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观应无损伤,焊缝应无开裂或漏焊情况;
2 箱罐法兰内外口应与箱体密封焊接,栽丝孔不应穿透箱壁;
3 滤网应清洁无破损,滤网与框架应结合严密;
4 箱罐灌水试验应持续24h无渗漏;
5 内部应清理干净,内壁防腐层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起皮或脱落现象;
6 浮球式自动上水(油)阀应动作正确,关闭严密。
6.2.5 箱罐液位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位计安装应牢固可靠,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要求,筒体应严密无渗漏;
2 液位计指示杆上下动作应平稳、灵活且指示正确;
3 液位计指示刻度的范围和“正常”、“最高”、“最低”液位标识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6.2.6 油箱事故排油管应接至设计规定的事故排油井,事故排油阀应设两道明杆钢质手动阀门。事故排油阀的操作手轮应设在操作层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两个以上的通道,阀杆应水平或向下布置,手轮应设玻璃保护罩。油箱事故排油管在机组启动试运前应安装完毕并确认畅通。
6.2.7 泵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6.2.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体进出口方向应正确,地脚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动机与泵的找中心和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执行。
6.2.8 风机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壳应无损伤、无裂纹,卧式机壳的泄油孔应畅通;
2 叶片应完好,方向应正确,与外壳应无摩擦且转动平稳;
3 风机传动装置外露部位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应有防护罩或防护网。
6.2.9 冷油器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油侧应进行工作压力1.25倍的水压试验,并应保持5min无渗漏。
6.2.10 蓄能器应可靠固定,系统投运前应确认蓄能器能正常投运。
6.2.11 二氧化碳储罐投运前应用氮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宜为工作压力的1.25倍,应保持24h无泄漏。
6.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油系统的事故放油阀是油系统发生火灾事故时防止事故扩大、危害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要设施,因而在设计当初就应予以充分考虑,且在安装中高度重视。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6.3 燃机附属系统管道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设备器材
- 3.3 与土建工程配合的要求
- 3.4 设备及系统安装
- 4 燃料供应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设备安装
- 4.3 管道安装
- 5 燃气轮机本体
- 5.1 基础准备
- 5.2 台板与支承装置安装
- 5.3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
- 5.4 盘车装置安装
- 5.5 自同步装置安装
- 5.6 燃气轮机进气、排气设备安装
- 5.7 燃气轮机罩壳的安装
- 5.8 燃气轮机保温安装
- 6 燃气轮机附属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燃机附属机械、辅助设备
- 6.3 燃机附属系统管道
- 7 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调整、启动、试运行
- 7.1 一般规定
- 7.2 燃气轮机附属机械试运行
- 7.3 燃油系统吹扫及油循环
- 7.4 天然气管道吹扫及系统气体置换
- 7.5 控制油、润滑油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7.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调试
- 8 工程质量验收
- 8.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 8.2 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附属机械联轴器找中心允许偏差值
- 附录B 附属机械振动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