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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建筑物
9.4.1 变电站内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满足运行、生产、办公及生活的要求,并应符合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且应按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采用联合布置。
9.4.2 风力发电场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9.4.3 有设备进出的门,其高度、宽度应根据运输工具和检修设备的大小确定,并宜采用标准图。主控制室、站用电室、蓄电池室、屋内配电装置室等有防火要求的电气设备用房应采用防火门。
9.4.4 汽车库与建筑物联合布置时,汽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汽车库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防火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
9.4.5 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应包括对室内顶棚、墙面、楼地面、隔断等的防火设计。
9.4.6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划分应符合表9.4.6的规定。办公建筑内的档案室、资料室的顶棚、墙面的装修可采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可采用不低于B1级材料。主控制室的顶棚、墙面、地面及其他装修均可采用A级材料。具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其墙面、顶棚、楼地面可采用A级材料。
表9.4.6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划分
注:A级为不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B2级为可燃性材料。
9.4.7 不同区域类别的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不应超过表9.4.7-1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分区应符合表9.4.7-2的规定。
表9.4.7-1 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dB)
注:1 夜间噪声排放最大声级不应超过本表中相应区域限值15dB。
2 当风力发电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规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时,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应按2类功能区要求。
3 本限值适用于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规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的风力发电场。
4 一般情况下,6:00至22:00为昼间时段,22:00至次日6:00为夜间时段。当地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应按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时段执行。
表9.4.7-2 声环境功能分区
9.4.8 建筑设计应重视噪声控制。在布置上应使主要工作和生活场所避开强噪声源,对噪声源应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并应满足外部环境对噪声控制的要求。
9.4.9 建筑物内宜天然采光,并应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建筑物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
9.4.10 采光方式应以侧窗为主,必要时可采用侧窗采光和顶部采光相结合的方式。
9.4.11 建筑物内走道长度小于20m时,应至少一端有采光口;超过20m时,宜两端有采光口;超过40m时,宜增加中间采光口。
9.4.12 主控制室朝向应便于观察屋外配电装置。宜采用天然和人工混合采光方式,设计时应避免控制屏表面和操作台显示器屏表面产生眩光及视线方向上形成眩光。
9.4.13 建筑热工设计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采暖、空调能耗,改善室内环境。
9.4.14 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
9.4.15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当外墙采用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应进行附加。
9.4.16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寒冷和严寒地区建筑物的隔热设计,应以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小于或等于夏季室外计算最高温度作为验算标准。
9.4.17 设计空调和采暖的房间,外墙及屋顶应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措施,门窗应有较好的密封性。
9.4.18 严寒地区高湿度房间,外墙内侧应设隔汽层;寒冷地区高湿度房间,外墙内侧宜设隔汽层。
9.4.19 围护结构外侧的保温层宜采用密度小、导热系数低、憎水性好的保温材料。
9.4.20 建筑物门窗的保温性、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和防风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9.4.21 运行人员工作、休息的房间宜设置纱门及非推拉式纱窗,对有空调装置、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房间宜采用高效节能门窗。
9.4.22 主控制室、通信机房及继电器室可设置屏蔽。
9.4.23 屋面防水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水等级,屋面排水宜采用有组织排水。当屋面采用内排水时,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站用电室、蓄电池室、屋内配电装置室等不宜设置内排雨水管。
9.4.24 主控制室、继电器室、通信室的顶棚及靠近电气设备的墙面,不应采用易剥落的材料粉刷。
9.4.25 高度超过6m的建筑物应在室外设置通向屋面的爬梯。
9.4.26 建筑结构体系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砌体结构,并应按建筑设计特征、自然条件经综合比选后确定。
9.4.7 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 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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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基本资料
- 3.2 风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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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场址选择
- 5 电力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系统一次部分
- 5.3 系统二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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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风力发电机组选型
- 7 电气
- 7.1 电气主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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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配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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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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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 7.11 电气照明
- 7.12 电缆选择与敷设
- 7.13 集电线路
- 8 辅助及附属设施
- 9 建筑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抗震设计
- 9.3 地基与基础
- 9.4 建筑物
- 9.5 架构及其他构筑物
- 9.6 建筑物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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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一般规定
- 10.2 施工总布置
- 10.3 施工方法与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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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一般规定
- 11.2 环境保护
- 11.3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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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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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一般规定
- 13.2 消防设计
- 14 海上风力发电场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海洋水文气象
- 14.3 风能资源
- 14.4 电气设计
- 14.5 建筑与结构
- 14.6 消防与安全
- 14.7 施工组织设计
- 15 信息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风力发电场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
- 15.3 风力发电场监控信息系统
- 15.4 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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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 视频会议系统
- 15.7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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